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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核查,公司属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8年合肥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单位。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原《2018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 第十八、社会责任情况”第3点“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补充披露前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二、补充披露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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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我公司在位于合肥市经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和2159号厂区分别各自建设防治污染设施有污水站1座,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厌氧+接触氧化,通过各工艺流程的废水处置,最终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均经环境影响评价,自查无违反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委托第三方现场实地考察后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专家现场评审后实施发布,参照预案要求执行,同时上报环保局备案。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环保要求,每年编制环保检测方案,安装在线检测仪,并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取样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设有专职的环保部门和环保负责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问题,未因环保问题受过行政处罚。
除上述补充更正外,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