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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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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4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内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变更为:拟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502,6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00,520,72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并取消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时决议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调整为上述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4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6月1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后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4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概述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内容为:

  公司拟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502,6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201,041,44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临时董(监)事会议,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

  公司拟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502,6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00,520,72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 关于本次变更的具体说明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受到市场较大关注,综合目前市场及广大投资者的反响,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战略规划的考虑,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监事会和控股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再次进行审慎研究后,为保障公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决定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与公司以往利润分配方案相比,公司适度进行利润分配,既体现了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上的一贯性与稳定性,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同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

  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97亿元,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3.2亿元,上述两项合计6.17亿元,公司现金流较充裕,本次派发现金红利100,520,720元不会造成公司现金流短缺,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未来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规范化运作,强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其它说明

  1、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变更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

  2、 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变更事宜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5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对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做相应调整。

  2、除上述调整议案内容外,本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相关事项不变。

  一、 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6),拟审议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现场召开时间为2019年7月2日下午14:00,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6日。

  二、 本次议案内容调整的具体情况

  1、原拟审议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

  拟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502,6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201,041,44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该议案内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2、调整后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

  拟以2019年3月31日总股本502,60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100,520,72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调整为上述变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3、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调整的原因请参阅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除上述调整议案内容外,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等其他相关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ST罗普                公告编号:2019-051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我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7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对关注函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股票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你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是否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

  回复:

  罗普斯金《公司章程》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等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1、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上述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 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 对照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

  (1)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5.14万元,已对外披露预计2019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0万元至5,000万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净利润为327,623,994.84元。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97亿元,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3.2亿元,上述两项合计6.17亿元,公司现金流较充裕,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不会造成公司现金流短缺,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董事会计划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不会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2019年第一季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指导意见,结合现有上市公司季度利润分配案例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拟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请你公司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依据的财务数据基础,并结合现阶段财务数据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公司进行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依据的财务数据基础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27,623,994.84 元,2019 年第一季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82,685,469.6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按照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末合并会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进行分配。

  2、 公司进行本次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积极实施现金分红,除2017年、2018年度因连续亏损未实施利润分配外,其他年度均连续稳定的实施了现金分红。公司已连续两年未实施利润分配,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已满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条件,为提升广大中小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经营的信心,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拟定了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公司上市以来除了亏损的2017年、2018年度外,每年均实施了现金分红,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三、分析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你公司后续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你公司近期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本次现金分红成功实施的大额投资、大额现金支付及其他现金支出安排等。

  回复: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后续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1) 根据变更后的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现金分红将会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净资产、总资产相应减少:

  ■

  注:其中货币资金2.97亿元,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3.2亿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为1,515.24万元,2019年1~3月为-121.88万元,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在可控范围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2018年12月31日为27.22%,2019年3月31日为7.75%,本次实施现金分红后资产负债率预计不超过10%,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2、 公司近期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现金分红成功实施的大额投资、大额现金支付及其他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公司现金支出均在可控范围内。

  四、请你公司控股股东详细说明提议第一季度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过去2年公司整体经营比较困难,持续亏损,具体原因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问询函回复中详细披露说明。为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公司于2018年末剥离了部分短期内还无法盈利的资产,拟通过缩小固定资产规模来保证公司整体经营扭亏为盈。

  在剥离资产的同时,公司获得了充裕的现金,公司短期内没有围绕主业等的重大投资计划,亦无银行负债。考虑到公司已连续2年未分红,结合公司目前财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投资者回报,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营资金的前提下,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回报率,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同时策划其他重大事项的情形。

  回复:

  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同时筹划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请你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回复:

  除公司控股股东之外,目前公司无其它持股5%以上的股东,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进行核实,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减持的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会督促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公司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七、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基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战略规划的考虑,综合目前市场及广大投资者的反响,公司管理层与董事会、监事会和控股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再次进行审慎研究后,为保障公司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决定调整利润分配方案。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资产负债率低,短期内没有围绕主业等的重大投资计划,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现金流短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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