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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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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9-037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就与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盛华”)的EPC总承包合同纠纷,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016年7月15日,成套公司收到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冀民初4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根据成套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2016)冀民初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河北盛华银行存款1.82亿元或其它等值财产。

  成套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河北盛华于2016年10月12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被反诉人为成套公司和中蓝建设工程局(以下简称“中蓝建设”)。反诉请求为:(1)判令被反诉人中蓝建设向反诉人支付房屋租赁费人民币53.4864万元,被反诉人成套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欠租金从承包费中予以扣减;(2)反诉诉讼费用由两被反诉人承担。2017年10月12日,成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6)冀民初45号之一],河北盛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了对成套公司和中蓝建设的上述反诉请求。

  2017年11月15日,成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河北盛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诉,被反诉人为成套公司,第三人为中蓝建设,将与本次诉讼合并审理。反诉请求为:(1)判令被反诉人成套公司返还反诉人承包合同款,返还金额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终以本诉认定的实际结算额为准计算;(2)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成套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收到(2016)冀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3日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1)河北盛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成套公司欠款1,560,375.58元;(2)驳回成套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3)驳回河北盛华的反诉请求。

  上述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50),以及分别于2016年11月4日、2017年10月14日、2017年11月17日、2019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16-060、2017-056、2017-062、2019-02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不服,成套公司已行使上诉权,并在法定要求时间内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成套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上诉费缴纳通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成套公司上诉,并移交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成套公司上诉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请求:

  1.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初45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

  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一审鉴定费用、保全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同时,成套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河北盛华《民事上诉状》,河北盛华亦不服本案判决并提起了上诉。河北盛华上诉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第三人):中蓝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初4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依法查清事实,改判驳回成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依法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初4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公平分配缔约过错责任,改判成套公司向河北盛华返还人民币暂定1,000万元。

  3.依法判令被上诉人成套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案现处于上诉受理阶段,目前暂无法估计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落实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套公司《民事上诉状》;

  2.河北盛华《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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