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9-04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19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苏斌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公用环境发展(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境”)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同意公用环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2亿元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6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贷款事宜。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内,且每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5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项目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公用环境发展(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环境”)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需要,公用环境决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2亿元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6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刘鹏
4、住所: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118号1幢江门市国际金融大厦首层、二层部分;三层部分;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层整层。
5、经营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主要内容
1、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16年(宽限期1年且不超过建设期)。
3、贷款利率:利率按合同约定执行,按季结息。
4、担保方式:公用环境的污水处理收费权项下应收账款质押。
三、协议签署情况
《借款合同》等文件尚未签署。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用环境本次向兴业银行江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用于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将有效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公用环境新会区会城街道等四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并早日投入运营,尽快实现投资收益,符合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用环境预计经营状况较好,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9-05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内,且每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理财使用金额
总额人民币7亿元内,且每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3、理财方式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4、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短期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实施、管理与核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内,且每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