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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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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8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

  2、 取消议案原因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部分条款根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相应修改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由于公司与激励对象尚未就本次回购方案达成一致,部分细节仍待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故前述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审慎研究,提议取消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1.89%股份的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于2019年6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针对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的以下《公司章程》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

  ⑴ 原章程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80,022元。”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414,029元。”

  ⑵ 原章程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8,780,02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7,414,02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待修订条款不变(详见《关于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决策效率,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新增的第19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19年6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2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2号楼14层多功能会议厅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8日

  至2019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和2019年6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4、10、11、12、13、14、15、16、17、18、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0、11、12、13、14、15、16、17、18。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4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申请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0.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保理等金融机构相关业务事项。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授信额度项下实际使用的融资种类、金额及期限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债务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与各项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决议等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议案

  同意取消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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