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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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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黄力进先生、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和李琳女士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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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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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可,王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