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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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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闽能源”)拟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海电”)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2019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发布《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8日开市起复牌。股票复牌后,公司及本次重组拟收购的交易标的均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2019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与回复,并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省发改委已出具 “闽发改能源函[2019]172号”《关于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股东变更的复函》,同意中闽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股东由投资集团变更为中闽能源,原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工作已完成,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并取得福建省国资委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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