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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股东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6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股东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500万元收购新余精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磊迅拓”、“标的公司”)60%股权。同日,公司与新余精拓、章黎霞、黄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黄睿、章黎霞(以下简称“承诺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华磊迅拓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各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1100万元,如华磊迅拓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合计未能实现人民币2,400万元的业绩承诺目标,则需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方式如下:

  (1)如华磊迅拓实际完成三年净利润合计金额高于业绩承诺目标的90%(含),则以现金补偿差额业绩;

  (2)如华磊迅拓实际完成三年净利润合计金额低于业绩承诺目标的90%,则业绩补偿分为两部分:

  a、90%≤实际净利润<100%的部分:现金补偿 = 业绩承诺目标*10%;

  b、实际净利润<90%的部分:股份补偿数量 = 总股本*本次转让股份比例*(业

  绩承诺目标*90%—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目标;

  发生股份补偿时,承诺方应以人民币 1 元价格将业绩补偿的股份转让给公司,发生的相关税费由章黎霞、黄睿承担。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业绩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48120077号《审计报告》,华磊迅拓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43.82万元,未达到2016年2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指标,鉴于此,公司与承诺方于2019年6月4日就《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事宜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了业绩补偿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现金补偿的安排

  (1)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24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

  (2)承诺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240万元。

  2、关于股份补偿的安排

  (1)承诺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9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2)承诺方应积极配合标的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3.标的公司盈亏分担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亏损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按照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标的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责任,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使守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支付的诉讼费用等。

  (2)本协议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根据法律或本协议规定享有的权利,不得被视为该方对其权利的放弃。

  三、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方已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款合计人民币240万元,并已完成将其所持有华磊迅拓2.9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华磊迅拓股权由60%增加至62.90%。本次股权变更前后,华磊迅拓的股权结构如下: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3日(星期四)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民营工业园南区JD-130-02-01地块土地面积为42,428.3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2019年6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及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9年6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使用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授信合同或借款合同为准。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审批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公司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6000332378号}、房地产证{深房地字第60006334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粤(2017)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73411号}]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位于金坛区南二环东路1699号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苏(2018)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52199号}]进行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贷款、资产抵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的议案》。

  《关于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的公告》详见2019年6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7月4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19年6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7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拍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民营工业园南区JD-130-02-01地块土地面积为42,428.3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购买的土地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的出让方为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竞拍的土地为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民营工业园南区JD-130-02-01地块。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挂牌编号:GP2019-010

  2、土地位置:惠州市惠城区水口民营工业园南区JD-130-02-01地块

  3、使用年限:50年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宗地使用权面积:42428.30平方米

  6、竞拍起始价:人民币4,053.00万元

  7、容积率:≥1.81

  8、建筑密度:≥48.22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15.90万元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公司拟参与上述土地的竞拍。若上述土地使用权竞拍成功,将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并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促进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实现。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由于上述竞拍土地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共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1%。鉴于被担保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

  住    所: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法人代表:金哲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电话配线、汽车配线、电子及电器组合配线、微电脑连接线及插头、录音连接线及插头配线、程控交换机通讯电缆及各种精密配线、电力和照明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聚氯乙烯(PVC)塑胶粒。其中聚氯乙烯(PVC)塑胶粒80%外销,20%内销,其余产品60%外销,40%内销(增资新增产品100%外销)。生产销售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环保电线及超细同轴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及从事热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电缆附件及套管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庭电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名称: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子”)

  住    所:惠州市陈江镇五一工业区

  法人代表:金哲

  注册资本:贰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类电脑线、电源线、音频线、视频线、同轴线、高温塑料线、通信线、工业控制线、新能源电缆、聚氯乙烯(PVC)塑胶粒子、低烟无卤塑料粒、微电脑连接线、电力和照明电线等其它电子线缆。产品50%外销,50%内销。及从事热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电缆附件及套管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庭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1,5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9%,占总资产的15.7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1,500万元,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73,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1%,占总资产的11.4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3,395万元, 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乐庭电子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乐庭电子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需,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共同利益。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反担保事项概述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决定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本次公司债券其中的3亿元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为保证上述担保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沃尔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祥园道183号的工业用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用于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发行公司债券增加反担保抵押物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沃尔”)名下位于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南环二路南侧中兴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用于向高新投增加抵押物反担保,办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权证后将抵押物变更为对应不动产,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将上述抵押物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1、原抵押物:

  ■

  备注:以上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于2018年12月取得

  2、变更后抵押物: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2单元

  法人代表:刘苏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885,210.5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

  高新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变更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自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获得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3亿元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1,5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9%,占总资产的15.7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1,500万元,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73,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1%,占总资产的11.4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3,395万元, 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反担保抵押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变更反担保抵押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反担保抵押物,主要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变更的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19年7月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19年6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2019年公司债券反担保抵押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7月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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