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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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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汇能源”)于 2019年6月17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4月1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拟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该事项已于2019年5月5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二、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发布至今,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但由于证券市场环境变化较大,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情况、融资环境、融资项目以及公司现状等因素,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后,拟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同时,公司将在调整后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申请文件。

  三、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是在充分实地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环境做出的审慎举措,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03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募集资金保存及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03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04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重要提示:本公告在分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以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与分析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提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将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公司于2019年10月完成本次发行,且分别假设2020年4月全部转股和2020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前述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不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3.0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79,397.5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孰高值3.56元/股的转股价(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上限为92,696.63万股(含92,696.63万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72,094.13万股。

  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380.6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059.13万元。假设公司2019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2018年度增长15%;2020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9年度分别持平和增长15%两种情形。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2019年6月6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939.75万元。假定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每股分配金额、方式与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保持一致。

  2019年度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仅为预计数,不构成对派发现金股利的承诺。

  8、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债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16,127.90万元。

  假设: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全部未转股)=2019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全部未转股)=2020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全部转股)=2020年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项目。该等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因此,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夯实天然气主业,增强盈利能力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洁净的能源,近年来在国家环保政策始终偏紧及国内“煤改气”转型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国内天然气市场维持长期快速增长态势。根据国家发改委数据,2018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增长至2,803亿m3,同比增长18.1%,2012年以来国内天然气消费复合增长率达到14.2%。

  受需求拉动,2018年我国天然气进口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最大天然气进口国。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8年我国天然气进口9,040万吨(折合1,266亿m3),同比增长31.9%,高于2017年的24.7%;其中LNG进口量5,378万吨,占比59.5%,同比增长41.2%,管道气进口520亿m3,占比40.5%,同比增长20.6%。LNG进口量快速增长,已成为重要的天然气贸易调节方式,未来有望持续高速增长。虽然目前通过LNG槽车运送液态天然气可以对现有天然气市场形成有效补充,但仍然难以充分满足城市调峰、燃气发电等天然气市场需求,亟需将LNG气化后通过更为高效的管道方式进行运送。

  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的一期、二期工程已投产,三期工程正在建设过程中。上述LNG分销转运站项目的主要功能是接收、储存、LNG装卸车及BOG压缩增压外输功能,目前仅供LNG“液进液出”储存与转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将实现LNG储运的“液进气出”,在现有LNG液进液出业务量的基础上,增加液进气出周转量,实现将气化天然气通过天然气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气,从而大幅提升公司LNG分销转运站的储罐运行周转能力,增加公司收益。同时,鉴于天然气价格的季节性波动较大,冬季平均价格比夏季平均价格高出10%~15%,因此通过新增LNG气化能力,将有利于提高启东码头及储运装置的运转率,更好的利用天然气产品价格的季节性差异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综上,我国天然气市场仍有较大发展潜力,公司本次LNG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有力的提升现有LNG分销转运站的周转效率,有效增加公司天然气供应量,能够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二)深化煤化工产业链,提高产品利用效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以现有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的副产品荒煤气为原料,将其中的合成气组分提出后生产附加值较高的乙二醇,进一步完善公司煤化工产业链内容,同时有效提升现存项目副产品的资源化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本项目对荒煤气的利用直接减少公司废气排放,更好的实现产业环保发展。

  得益于近年来下游聚酯行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市场对乙二醇的需求量不断增大,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万得资讯统计,2018年我国乙二醇表观消费量达1,633.4万吨,较2017年同比增长12.40%。目前,我国乙二醇高度依赖进口,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统计,2018年我国乙二醇进口量954.2万吨,占当年表观消费量的58.42%,未来乙二醇的进口替代空间较大。

  乙二醇工业生产路线主要分为石油路线及煤基路线。其中,石油路线主要以石油乙烯为原料,其发展依赖于石油资源;煤基路线主要以煤基合成气中一氧化碳及氢气为原料制备乙二醇。我国能源资源禀赋的突出特点是“贫油、少气、相对富煤”,发展煤基乙二醇与该资源禀赋特点相契合。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公司煤化工产业链内容,实现对现有项目副产品荒煤气的有效利用,并实现节能减排。同时,我国下游聚酯产业的稳定发展、较大的进口替代需求使得乙二醇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发展煤基乙二醇符合我国“贫油、少气、相对富煤”的资源禀赋。

  (三)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利息支出

  本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负债176.47亿元,负债总额323.65亿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为54.53%;截至2019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64%,处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相对较高水平。在完成本次发行、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后,以2019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中9.0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进行测算,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将下降为约48%,有利于控制总体负债规模,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将得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

  公司近年来年均需支付大额利息费用支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担。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3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43亿元、10.05亿元、10.54亿元和2.64亿元。本次可转债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同时,可转债后续的转股预期将对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短期财务风险产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项目。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现有业务,继续推进全产业链经营战略;偿还有息负债项目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现有业务规模的继续增长提供保障。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利润增长、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的一期、二期工程已投产,公司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分系列陆续投产,为募投项目提供了较好的人员储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人员在利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将从公司外部招聘部分人员。公司还将根据新项目的特点、管理模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在2004年建成年加工能力为5亿立方米/年的鄯善LNG工厂,由此开始涉足LNG产业,并相继在2012年、2013年投产运营哈密新能源工厂、吉木乃LNG工厂,产能均为5亿立方米/年。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一期、二期工程分别于2017年、2019年上半年投入运营。公司在煤化工领域已有哈密煤化工项目、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等多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且本次募投项目之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依托煤炭分级提质清洁利用项目的副产品为主要原料。可见在过往业务过程中,公司积累了较强的LNG业务及煤化工业务相关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客户积累,公司形成了较为广泛的LNG、化工产品的客户群体及一定的品牌美誉度。公司所处天然气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所重点支持的行业,且进口LNG作为国内天然气的重要补充,未来市场巨大。因此,公司拓展业务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及投产运营,公司承诺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液化天然气、煤化工、煤炭三大业务板块。该等业务与我国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其景气度受我国和全球的经济增速和能源供求变动影响。天然气领域,受益于国家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未来发展空间较大。煤炭领域,近年来受益于国家去产能政策,行业效益相对较好,但受能源多元化的政策影响,其未来增长存在一定的瓶颈。煤化工领域,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煤炭储量丰富的优势,缓解石油、天然气供应的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降低煤炭直接利用的环境污染,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随着各大能源集团的介入,煤化工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政府对该领域的环保要求也逐步提升。

  针对此类风险,公司拟通过坚守能源主业,贯通上下游完整运营体系,完善物流体系建设,从而降本增效,保持发展定力。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坚守主业,加强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LNG、煤化工、煤炭主业的发展,贯彻实施“走出去”方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获取境内外煤炭、天然气和石油资源;实施资源优势转化战略,同步开拓一、二次能源产业。

  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发挥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及规模效应,贯通上下游完整运营体系,完善物流体系建设,尽快将公司打造成为采掘、深加工、运输的全产业链企业。公司拟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不断通过内生积累、投资与资产并购、重组等外延式扩张相结合,把公司打造成以LNG、煤化工、煤炭板块为核心的综合化能源产业资本运作平台,使公司业务体系更加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推动公司的全面业务发展。

  2、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实力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随着未来可转债持有人陆续实现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项目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项目。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丰富和完善能源产业链建设,提高公司在能源领域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效益释放,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鉴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预计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份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广汇能源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广汇能源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广汇能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鉴于公司前述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17年6月6日,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局下发的《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7]130号),对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财务核算等方面予以关注并进行风险提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方面

  1、年报内容披露不完整

  (1)P88页,‘公司债券评级情况’未披露资信评级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的时间(预计)、评级结果披露地点;也未披露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券融资工具的评级差异。上述情况不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四项规定。

  (2)P89页,公司2016年年报及2011年第一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均提及‘11广汇01’债券由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未在2016年年报中详细披露保证人相关情况。不符合《补充规定》第五项第(一)款规定。

  此外,公司发行的‘15广汇01’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为本期债券设立了偿债保障金专用账户,但未在‘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情况’中披露该账户资金的提取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是否一致等内容,不符合《补充规定》第五项第(五)款规定。

  (3)P39页,‘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中未披露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包括按时偿还、展期及减免情况等),不符合《补充规定》第十一项规定。

  2、个别公司注册资本披露不准确。P42,‘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披露Foren Associates B.V.注册资本EUR40,910万元。经调阅《SHAREHOLDERS’ AGREEMENT》显示,Foren Associates B.V.注册资本为EUR40,910元。

  3、重大事项披露瑕疵。公司发行的‘11广汇01’20亿元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7年11月3日。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2016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解释口径重新测算,公司2015年8月至12月累计新增借款分别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6.35%、23.99%、27.42%、32.06%和27.93%,未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1、偿债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不规范。公司与招商银行、东兴证券签订了对‘15广汇01’公司债券的《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立尾号为‘4010512’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也是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并明确约定公司应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前1-3个工作日,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经查,2016年公司未将应付利息先行划入该指定账户,而是通过一般账户划转利息。

  2、募集资金实际偿债额与募集说明书约定金额不符。‘15广汇01’募集说明书P153,披露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预计资金94,247.24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并具体列示了偿还银行借款明细。经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为20,000万元,其余借款向其已通过公司开立的一般户偿还。

  (三)公司治理方面

  1、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2016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符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2、内控自我评价范围不完整。公司未严格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对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宁夏中卫广汇能源有限发展公司和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制定内控评价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也未形成相关评价工作底稿。

  (四)财务核算方面

  1、部分理财产品核算不规范。2016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短期理财产品29笔,累计金额35.02亿元,实现投资收益744.75万元,其中合同明确约定为保本固定收益的5笔、保本浮动收益的23笔、非保本浮动收益的1笔。公司将上述理财产品全部纳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应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个别在建项目未实施减值测试。经查,2016年公司子公司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和宁夏中卫广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在资产产负债表日对上述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的回复》,针对新疆监管局在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关于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治理、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项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具体如下:

  1、信息披露方面:

  (1)今后,公司将严格遵照《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则,在年报披露中充分披露资信评级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的时间(预计)、评级结果、披露地点及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差异。

  (2)公司将严格遵照《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在今后的年报披露中充分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提取情况,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是否一致等内容。

  (3)今后,公司将积极组织信息披露人员学习年报披露的相关规则,并严格按照《补充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包括按时偿还、展期及减免情况等)。

  (4)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今后,公司将严格遵照《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相关规定,每月及时核查并统计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情况,如有超出,公司将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为杜绝偿债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公司组织证券、财务等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严格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杜绝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发生。

  3、公司治理方面:

  (1)今后,公司将严格遵照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每年度召开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业委员会定期或临时会议,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职责与功效。

  (2)依据本次监管关注函所提要求,公司将在2017下半年,建立并完善下属产业公司内控体系,制定评价方案,明确内控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评测,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①建立完善内控体系

  认真学习国家五部委下发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实施方案,对新成立的公司制定实施计划,确保新公司及时纳入内控自评范围,并建立内控体系、制度汇编等管控制度。

  ②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公司《内控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产业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落实,确保各项缺陷及时整改完成。

  4、财务核算方面:

  针对部分理财产品核算不规范问题,公司立即有针对性地组织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培训,主要情况如下:

  (1)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学习与交流,以提升财务人员的规范核算意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对今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同时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7月3日16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3日

  至2019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9年6月26日、27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9年6月27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43149        债券简称:17广汇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广汇01”公司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

  ● 债券付息日:2019年6月24日

  由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发行完毕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6月24日支付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7广汇01

  3、债券代码:143149

  4、发行总额:人民币6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7.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起息日:2017年6月22日。

  9、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的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在第3年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信用等级:2019年5月,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票面利率为7.7%。每手“17广汇01”(面值1000元)派息77.00元(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1日。

  2、本次付息日:2019年6月24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广汇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期债券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传真号码:(0991)8637008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财务部

  收 件 人:尹红(收)

  邮政编码:830002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

  公司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东升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联 系 人:祁娟、李雯娟

  联系电话:(0991)3759961、3719668

  传    真:(0991)8637008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0层

  联 系 人:史超

  联系电话:(010)66551309

  传    真:(010)66553435

  3、托管人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 系 人:安弘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8405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9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03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募集资金保存及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9-03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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