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5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明钻石”)51%股权,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品种:A股、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证券代码:002731)自2019年6月1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预计在2019年6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若未能按期披露,公司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并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松泉山庄3栋5栋裙楼三层东段301

  注册资本:6,3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炜明

  经营范围:钻石、宝玉石、珠宝、金银首饰、镶嵌饰品的采购、研发、销售及其配件的购销;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物业租赁、珠宝钻石镶嵌饰品的设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2.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黄炜明、林淑贞、黄文高。

  3.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钻明钻石51%股权。

  4.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4.1交易基本方案

  公司拟收购黄炜明、林淑贞、黄文高持有的钻明钻石51%股权对价,拟采取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三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支付。

  4.2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钻明钻石100%股权的估值暂定为36,000万元,即标的资产的估值暂定为18,360万元。

  本协议各方同意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为依据,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出具之后,由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4.3是否有业绩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向上市公司就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作出承诺及补偿安排,具体的业绩补偿安排待停牌期间进一步磋商确定。

  4.4股份及定向可转债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进度设定限售期,具体锁定期安排将在停牌期间进一步协商。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