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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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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 OF SUZHOU CO., LTD.

  中文简称:苏州银行

  英文简称:BANK OF SUZHOU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邮政编码:215028

  电话号码:0512-6986 8556

  传真号码:0512-6986 8409

  互联网网址:www.suzhoubank.com

  电子信箱:dongban@suzhoubank.com

  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设立

  1、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内部审议程序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03]10号)的精神,结合苏州市区经济结构、发展和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现状,2004年1月19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关于同意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拟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东吴农商银行。

  2004年3月19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议,一致同意:(1)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组建东吴农商银行;(2)新设立的东吴农商银行承继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债权债务;(3)同意清产核资和净资产处置方案,并授权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和确认资产,并授权筹备领导小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论证;(4)2004年1月1日至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其盈利或亏损由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社员承担;(5)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股金在清产核资量化基础上,按自愿原则优先转为东吴农商银行股份。

  2、2004年4月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增资

  为了顺利组建东吴农商银行,2004年2月24日,江苏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下发《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等6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7号),原则同意常熟市等6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增资扩股计划。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4]15号)以及发行人提供的《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1号)、《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于2004年4月底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股金由原来的15,000万元增加至50,006.15万元。

  2004年4月22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520号),截至2004年4月22日止,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5,006.15万元,其中,江苏吴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法人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1,550万元;龚炳根、姚金荣等1,511个社会自然人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8,447万元;徐锡伟、朱理清等922个内部职工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5,009.15万元。

  2004年5月18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关于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变更注册资本和章程的批复》(苏州银监发[2004]111号),同意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6.15万元。

  3、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清产核资

  2004年7月5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固定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书》(天中评字(2004)第025号),经评估,截至2003年12月31日,本次所评资产的账面值为7,367.83万元,评估价值为26,065.22万元。

  2004年7月7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出具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号)、《财务审核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1号)。

  2004年8月12日,苏州天中会计事务所根据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的验收整改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深入细致的复查,出具了《关于“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报告”的调整补充报告》(天中审字(2004)第443-2号),经调整后截至2003年12月31日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为13,748,600,764.52元,负债总额为13,597,002,271.33元,净资产为151,598,493.19元。

  2004年8月1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领导小组的通知》(苏府[2004]112号),成立了东吴农商银行筹备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清产核资结果,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东吴农商银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共同签署了《苏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清产核资净资产确认书》,清产核资确认的净资产为15,159.85万元,其中的原股金15,0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归属原股东,根据原股东的意愿,可以转作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股金,也可以退还;法定公益金属于职工权益,转作农村商业银行的公益金,用于农村商业银行今后的职工福利。

  4、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建和设立

  2004年8月1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函》(苏府函[2004]29号),同意将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组建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2004年8月18日,筹备领导小组向中国银监会提交了《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1号),申请筹建东吴农商银行,该申请文件包括《关于组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等文件。

  2004年8月,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同意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东吴农商银行。《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协议》对东吴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宗旨、股份和注册资本、发起人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约定。

  2004年9月29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筹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64号),同意东吴农商银行的筹建方案。

  2004年11月5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558号)、《股东资格审核证明》(天中验字[2004]第558-1号),截至2004年10月28日,本行已收到全部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5万元。其中,江苏吴中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46个法人股东合计认缴14,140万股,持股比例为28.28%;龚炳根等2,221个社会自然人股东合计认缴26,388.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7%;徐锡伟等1,228个内部职工股股东合计认缴9,476.9万股,持股比例为18.95%。

  2004年11月26日,东吴农商银行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实到股东代表118人,占总股份数的96%。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报告》、《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债权债务的议案》等13项议案,并选举产生了首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5、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业

  2004年12月2日,筹备领导小组上报《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业的请示》(苏东农筹发[2004]第4号)。

  2004年12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4]211号),同意东吴农商银行开业,并核准公司章程;东吴农商银行开业的同时,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东吴农商银行的债权债务。

  2004年12月21日,本行取得江苏银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G10313050H0004)。

  2004年12月24日,本行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2103210)。

  本行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表3-1本行设立时股本和股东情况

  单位:户,万股

  ■

  本行设立时,法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表3-2本行设立时法人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股

  ■

  本行的设立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设立过程中履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验资等必要程序,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并已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一)本行设立后名称的演变

  经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4月20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批复》(银监复[2010]164号)以及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9月19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0]440号)同意,本行更名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1日,本行取得江苏银监局换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36H232050001)。

  2010年9月25日,本行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000039152)。

  2011年3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隶属关系的批复》(银监复[2011]82号),本行的监管隶属关系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序列调整为中小商业银行监管序列。

  本行的该次更名已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 本行设立后的历次增资

  1、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从50,005万元增加至54,580.4805万元)

  根据本行200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以及200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二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以本行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1,976.41万股。

  根据本行2006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以及2006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三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本行以2005年度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2,599.0705万股。

  2006年6月16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6)第076号),经审验,截至2006年3月6日,本行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4,575.4805万元,其中,应付利润(股利)转增注册资本4,575.4805万元。本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表3-3本行第一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本行在2004年11月设立验资时的社会自然人股东人数统计为2,221人,本次验资的社会自然人股东人数统计为2,193人,差异原因为设立时部分自然人在多个分行均入股,汇总时人数重复统计。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足额缴纳。本行的注册资本从50,005万元增加至54,580.4805万元 。

  本行在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存在增资前后股东持股比例不一致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1)根据《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方案》、《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资产评估、认定和净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清产核资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至东吴农商银行开业之日(2004年12月17日)发生的损益由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社员享受或弥补;(2)在2004年筹建东吴农商银行过程中,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于2004年4月进行了增资扩股,该次增资扩股系由原社员和新加入的社员共同认购新增股份;(3)在2004年9月至10月期间,同意转作东吴农商银行股东的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部分社员和新加入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基于上述情况,由于发起人股东在发行人筹建、设立过程中的入股时间不一致,因此,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将根据每个股东不同的入股时间进行分配,从而导致增资前后股东持股比例不一致。

  2006年6月27日,江苏银监局下发《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6]192号)对本次增资(注册资本从50,005万元增加至54,580.4805万元)予以核准。

  2006年8月6日,本行取得了苏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2115765)。

  2、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从54,580.4805万元增加至60,038.4316万元)

  根据本行2007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以及2007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本行以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5,457.9511万股。

  2007年5月18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7)第113号),经审验,截至2007年4月30日,本行已将未分配利润5,457.9511万元转增股本。本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表3-4本行第二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足额缴纳。本行的注册资本从54,580.4805万元增加至60,038.4316万元。

  2007年6月11日,江苏银监局下发《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7]194号)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

  2007年7月2日,本行取得了苏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2115765)。

  3、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从60,038.4316万元增加至76,368.7203万元)

  根据本行200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以及2008年1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五次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本行以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转增股份16,330.2887万股。其中,1,199.9842万股用于奖励79名高级管理人员。

  2008年2月4日,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8]第20号),经审验,截至2008年1月31日,本行以应付利润(股利)16,330.2887万元转增股本。本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表3-5本行第三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足额缴纳。本行的注册资本从60,038.4316万元增加至76,368.7203万元。

  2008年3月27日,江苏银监局下发《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2008]132号)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

  2008年4月15日,本行取得了苏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000039152)。

  4、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从76,368.7203万元增加至84,853.7203万元)

  2008年1月24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08]第0024号),对本行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予以了审计。

  2008年4月21日,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沪上会部资评报[2008]第019号),对本行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予以了评估,评估价值约为5.64亿元,评估价值比账面价值增值约2.07亿元,增值率58.2%。

  2008年5月12日,苏州市国资委就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完成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手续(苏评[2008]020号)。2008年8月28日,苏州市国资委下发《关于投资东吴农商行的批复》(苏国资改[2008]19号),同意国发集团定向认购本行8,485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0%。

  根据本行2008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及200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相关决议,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本行向国发集团募集8,485万股股份,募股价格为3.13元/股。根据200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以及2008年12月26日召开的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正向苏州国发集团定向募集价格的议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价格修正适用当时市场情况,同意将原定价格3.13元/股修正为2.675元/股。

  2008年12月26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08]376号),同意本行的本次增资扩股方案。

  2009年1月16日,本行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

  2009年1月19日,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天会验S字[2009]第004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1月8日,本行已收到国发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485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表3-6本行第四次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足额缴纳。本行的注册资本从76,368.7203万元增加至84,853.7203万元。

  2009年3月3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09]53号)对本次增资予以核准。

  2009年3月17日,本行取得了苏州市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000039152)。

  5、第五次增资(注册资本从84,853.7203万元增加至93,338.9106万元)

  根据本行2009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以及2009年9月23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本行以总股本的10%向全体股东配股,价格为2.68元/股。

  2009年9月30日,苏州银监分局下发《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州银监复[2009]270号),同意本行的本次增资扩股方案。

  2009年11月30日,本行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

  2009年12月7日,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苏天会验资S字[2009]第261号)、《法人股东资格审核报告》(苏天会验S字[2009]第261-1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11月5日,本行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8,485.1903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行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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