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接A23版)

  1、公司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为公司制定了详细而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公司将继续发挥总部各种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客户、品牌、成本等优势,在精细化管理、物联网技术上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并加快包装+互联网营销网络开发,为在全面多地布点积极做好“标准化工厂”孵化的准备,在募集资金投向“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和“年产1.5亿方绿色环保智能化高档包装纸箱技改项目”的基础上增加生产基地的布点,争取三年内实现年增长10%的经营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公司上市后也使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有了更大的施展平台。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合理运用从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服务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在此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银行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证券市场状况,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手段,分阶段、低成本地筹集短期流动资金和长期资本,充分发挥财务杠杆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保持稳健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十四、 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公司向全体股东进行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共计分配利润31,500万元。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2017年8月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该《公司章程(草案)》,并将于公司A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适用。该《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的方式以及现金分红最低比例等,具体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则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到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经本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效增强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

  (一)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对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提高,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降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经过科学的论证,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随着项目的陆续达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水平将有大幅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将随之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东权益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这将提高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和融资能力。

  (四)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对利润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在项目建设前期,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较大,而投资项目未产生效益,对当期利润会有一定的影响。随着项目实施后产品销售的持续增长和效益的逐步实现,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期竞争优势,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所披露的风险外,公司还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生产瓦楞纸箱、纸板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纸,报告期内原纸成本占瓦楞纸箱成本的70%以上,为公司最主要的经营成本。

  2016年底以来,受国际废纸、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叠加环保压力下大量中小纸厂限产、关停的影响,原纸价格波动加剧。以全国高强瓦楞纸的市场价格走势为例(如下图),2016年底高强瓦楞纸价格较年初上涨超过50%,随后进入2017年短暂回落后又进入新一轮的疯涨,至2017年10月达到高峰后又迅速回落。2018年原纸价格总体保持高位水平震荡,经历年初的小幅波动后至2018年5月出现短暂的快速上涨,但随后又开始下行,总体波动幅度较2017年的大起大落而言减弱许多。

  2016年1月-2018年12月高强瓦楞纸市场价格走势(元/吨)

  ■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

  2016 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原纸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2,527.75元/吨、3,719.68元/吨和4,008.66元/吨,公司2017年原纸平均进价较2016年上涨了47.15%,2018年原纸平均进价较2017年上涨了7.77%。原纸价格的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随着大量中小纸厂在环保压力下被迫限产、关停,而国家进一步限制进口废纸,原纸的供给端将继续承受巨大压力,供求关系仍可能失衡,原纸价格仍存在上涨的可能。若未来原纸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原纸采购成本造成一定压力,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量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快速成长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快速发展,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8.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为70.41%。目前,公司已在杭州、成都、苏北、苏州、湖北等地拥有8家已投产的大型综合包装工厂,此外,新疆大胜达工厂目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预计于2019年上半年正式投产;大胜达智能工厂目前处于厂房建设阶段,预计将于2019年底前投产。未来三年间拟在全国努力扩点布局2-3个生产基地。2018年瓦楞纸板实际产能为35,082.00万平方米/年,本次湖北募投项目设计产能30,000万平方米/年,萧山技改项目设计产能15,000万平方米/年。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面临着管理模式、人才储备、市场开拓以及跨区域经营引起的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可能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始终把质量管理贯穿于采购、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并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知名的食品饮料、家电、日化等消费品领域的企业,如:松下电器、农夫山泉、华润啤酒、三星电子、浙江中烟等,发行人与该等客户签订的主要为销售框架性合同。部分合同约定了发行人需赔偿因交付不合格产品、延迟交付等原因给相关客户带来的间接损失,部分合同约定鉴于产品上附带客户商标、企业标志或字号等知识产权标志,若发行人提供的产品经返工后质量仍无法符合客户要求的,客户有权就地销毁不合格品以免带有标志的产品流入市场,因此,发行人存在因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产品报废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良好,没有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赔偿客户间接损失的情形。由于客户的产品在不断更新换代,对于包装质量要求逐步提高,如果发行人的印刷包装技术水平不能及时适应客户的要求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行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或延迟交付的情形,均可能会受到下游客户的索赔,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声誉造成损害,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大的风险

  初级瓦楞纸箱厂商的进入门槛较低,且下游行业较广,大量小纸箱厂依附于本地需求而生存,行业内处于底端的中小型纸箱厂众多,形成了极度分散的行业格局。从瓦楞纸箱行业的厂商构成来看,“小、散、乱”局面长期存在,行业集中度低,整合力度不足,无序竞争现象时有发生。行业内低端瓦楞纸箱厂商产品同质化严重,低端瓦楞纸箱市场价格竞争激烈,许多企业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的状态。

  公司主要经营面向食品饮料、家电、日化等行业龙头企业的中高档瓦楞纸箱,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中高档瓦楞纸箱企业均以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主要目标之一,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此外,在消费升级趋势下,客户对配套的纸箱厂商的订单响应能力、纸箱性能和外观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高档纸箱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综上,市场竞争加大将会给本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提升自身竞争能力,将导致未来盈利能力的下降。

  2、销售市场集中的风险

  瓦楞纸箱主要为消费及轻工领域客户配套,必须满足客户的“及时交货”需求;同时,瓦楞纸箱单价较低,对运输成本较为敏感,因此,纸箱厂的经济销售半径为300公里以内,不同地区市场间相对独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往区域为华东、西南地区,以华东地区为主。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华东地区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02%、83.87%和84.04%。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是国内主要消费品制造基地之一,品牌企业、跨国企业众多,是国内领先的区域性瓦楞纸箱市场,且纸箱需求保持快速增长,在华东地区建厂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服务水准。公司自2004 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将华东地区的市场做大做强,在华东地区积累了稳固的客户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随着公司规模逐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区域的市场占有率将稳步上升,虽然公司目前在华东地区发展势头良好,但如果华东地区经济发展放缓或竞争加剧,将对本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在食品饮料、家电、日化等消费品领域,包括农夫山泉、华润啤酒、松下电器、老板电器、三星电子、浙江中烟等下游行业龙头企业。如果一些社会因素导致终端消费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受到下游行业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事件的连带影响,或下游龙头客户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产品安全风险事件,将导致不少下游客户对公司瓦楞包装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波动所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4、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包装行业,包装行业的下游涉及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包括电子信息、微型计算机制造、通讯、机械与电气设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食品饮料、家具以及日用化工等。因此,包装行业的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需求态势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的影响,公司下游众多行业内企业的业务量呈现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瓦楞包装产品及服务的需求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的风险

  2016 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1.45和1.03,速动比率分别为0.92、1.11和0.7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为69,169.01万元,金额较大,其中,由于新增大胜达智能等在建工程,资金需求加大,2018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17年末增加了15,900.00万元,流动负债规模上升了41.92%,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本公司主要服务于食品饮料、家电、日化等下游行业大型客户,采用按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受行业特点影响,公司应收账款水平较高。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建立了严格的管控措施,货款有保障且能及时收回,为偿付到期债务提供了及时可靠的资金保障。同时,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供应商及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有所增强。

  公司未来产能扩张计划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大量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且维持日常经营所耗用的营运资金将增加,可能导致公司流动负债规模上升,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由于本公司主要目标客户群具有规模大、资信等级高的特点,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应收账款账期。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在销售收款的全过程对应收账款进行管理。公司为每家客户设立了信用档案,根据其市场地位、资金实力等因素和过往信用记录授予不同的信用额度,信用额度的确定和调整均需履行审批手续。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销售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涵盖销售、仓储、物流、出口、记账、对账、开票及收款全过程,由营销、财务、仓储、法务、运营等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对销售收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为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建立了责任到人的考核制度,对应收账款的立账时间、回笼等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单位:万元

  ■

  各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公司回款情况良好,基于稳健性原则,公司2018年末为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2,242.07 万元,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637.63万元,远大于1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合计数140.23万元。虽然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但由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而且持续增长,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年度的利润水平。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经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投产等过程,并且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公司存在发行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但随着项目达产和销售实现,公司未来净资产收益率将稳步上升。

  4、税收优惠风险

  (1)所得税优惠风险

  2010年9月13日,大胜达有限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103300029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3年9月26日,大胜达有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F2013330004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16年11月21日,大胜达有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R2016330014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并经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分别于2013年9月26日、2016年11月21日进行的登记备案,大胜达报告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公司报告期内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金额及占净利润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果未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更,或公司以后年度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或无法获取税务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增值税返还优惠风险

  根据财税[2016]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公司子公司胜铭纸业因安置残疾人就业而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在该政策下,公司2016年享受相关政府补助301.01万元,2017年享受相关政府补助金额为804.78万元,2018年享受相关政府补助金额为1,078.38万元。

  如果未来国家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更,或公司以后年度不再符合该项规定的认定标准,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方吾校、方能斌、方聪艺父子女三人通过全资控制新胜达投资间接控制了本公司74.5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后,上述方氏家族三人仍间接控制本公司55.95%的股份。虽然本公司通过采取制订实施“三会”议事规则、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成立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聘任德才兼备的非家族人员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一系列措施,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控制人仍可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控制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2、消防安全风险

  公司生产瓦楞包装产品,原材料主要为含易燃性较强的原纸,生产工序主要为原纸加工成瓦楞纸板、印刷及后道工序,其中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均为纸制品,属于易燃物品。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了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同时配备了各项防火设施和防火专用置水池,但是如果发生火灾将给公司造成人员、财产上的损害,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3、仓储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原纸、半成品纸板和产成品纸箱,存货储存对仓库要求较高,为不影响原材料性能,保证储备的原材料能正常投入生产,需要仓储环境能够抵御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侵害,公司仓库所在地大多为江浙地区,该区域雨季较多,存在由于暴雨影响导致原材料质量受损进而不能正常完成生产及产成品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风险。

  4、成品库存风险

  公司很多客户为了降低自身成本,都在推行JIT(零库存)管理模式,由于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但为了及时响应部分长期合作、订单量较大的重要客户订单,公司按照客户提供的月度生产计划备有部分成品库存;另外,针对一些订单具有少批量、多批次特点的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客户,公司采取把一定时间内(例如:一个月)零散的生产计划进行整合的方式来提升生产效率,这样便导致公司成品库存较大,库存风险也随之增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产能扩大的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2018年瓦楞纸箱、纸板的实际产能为35,082.00万平方米/年,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实施完成后,将增加瓦楞纸箱、纸板的设计产能45,000万平方米/年,其中,新进入的湖北汉川生产基地设计产能达30,000万平方米/年,该部分产能的增加将为公司开拓中部新市场,此外子公司新疆大胜达即将正式投产、大胜达智能亦在筹建中,预计将为公司进一步开拓西北地区市场、提升华东地区产能基础。公司致力于为下游消费品、轻工领域制造商提供综合性价比最高的中高档瓦楞纸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亟需进一步开发新客户,并提升新老客户的供应份额,尤其在新进入的中部市场,如果客户开发进展不顺利,无法获取足够的订单,可能存在销售不能与迅速扩大的产能相匹配的风险。

  2、跨区域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位于总部所在地杭州市萧山区和湖北省汉川市,其中杭州萧山技改项目将由本公司组织实施,湖北项目将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大胜达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实施。发行人已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建设中心,在项目协调与推动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同时,发行人已在湖北地区及新疆地区设立子公司,拟进入新的区域性市场进行经营,依靠总部经营模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导入江浙地区先进经验,以确保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达到当地市场先进水平,能够较好地满足当地大型企业复杂的业务需求、及时交货需求。虽然发行人已在跨区域生产方面有一定经验,通过合作成立胜达中天进入西南地区市场并在跨区域运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在湖北地区、西北地区市场公司仍是新进入者,新市场面临着包括项目建设、管理团队和生产队伍磨合、订单获取等方面的不确定性,跨区域经营可能出现不利情况,并影响生产经营目标顺利达成。

  (六)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达到预期的收益水平,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难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故公司短期内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的关系

  1、责任机构

  本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胡鑫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路52号

  邮政编码:311215

  电话:0571-82838418

  电子信箱:shengda@sdpack.cn

  2、信息披露制度

  为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行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由证券投资部负责执行,董事长为本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务。

  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和经营理念的认同,增进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以明确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公司的主要职责等。

  (二)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是指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者将要履行的,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发展趋势具有重要影响的、涉及金额相对重大的合同或协议。

  1、销售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

  注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农夫山泉合同尚在续签中。

  注2:2018年7月,大胜达先后分别与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地区、宁波、嘉兴、杭州、绍兴地区和鄂东、鄂西地区的《纸箱采购框架合同》,上述三份合同有效期均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2019年大胜达预计向其合并口径销售金额达3,000万元。

  2、采购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预计交易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

  3、租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租赁合同详见招股意向书之“第五章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中租赁使用的房产相关内容。

  4、抵押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

  5、承兑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以上的银行承兑合同如下:

  ■

  6、质押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质押合同如下:

  ■

  7、施工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

  8、借款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

  注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合同项下5,000万元借款已归还3,000万元,尚余2,000万元。

  注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大胜达智能实际借款11,031万元。

  注3:2018年11月19日大胜达与南京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最高债权额合同》,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债权确定期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

  9、保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保证合同如下:

  ■

  注:该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大胜达智能之间签署的编号为公司2018人借0330号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10、信用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1,000万元以上的信用证合同如下:

  ■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路52号

  法定代表人:方能斌

  电话:0571-82838418

  传真:0571-82831016

  联系人:胡鑫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电话:010-66555745

  传真:010-66555397

  保荐代表人:金国飚、蒋文

  项目协办人:曾文倩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昱、刘阳、颜仁静、王佺、蒋卓征

  3、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90号斯米克大厦19楼

  负责人:童楠

  电话:021-58358011

  传真:021-58358012

  经办律师:许平文、陈洁、陈重华

  4、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电话:0571-85800402

  传真:0571-85800465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建新、周康康

  5、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4幢1477室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资产评估师:程永海、周强

  6、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68870587

  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8、本次发行的收款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户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2205602369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