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兴”)收到云梦县招商中心《关于兑现湖北众兴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的通知》,根据《云梦县促进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云政发【2018】10号),经云梦县人民政府批准,拨付湖北众兴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109.87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以银行存款形式已划拨到湖北众兴资金账户,本次政府补助资金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湖北众兴本次获得的上述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按照规定确认收入计入递延收益。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定可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按对应资产使用年限在项目建设完毕后进行摊销。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批文
2、到账凭证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