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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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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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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110.4507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6月21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0.4507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9%。

  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12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以2017年4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187名激励对象授予14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0.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与2017年5月23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90.64元/股调整为 45.055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7万股调整为283.4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5、2017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2,693,994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 202,693,994 股。

  6、2017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2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12月6日完成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9.3994万股减至267.9734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0,269.3994万股减至20,267.9734万股。

  7、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929 万股;同意为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4名激励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解除限售数量为111.368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8月7日完成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5.1628万股减至371.2338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8,375.1628万股减至28,371.2338万股。

  8、2019年6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43万股;同意为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72名激励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30%,即解除限售数量为110.450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尚在办理中,办理完成后公司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59.8649万股减至257.7219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489.4488万股减至28,487.3058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一)限售期已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为限售期。公司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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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30%,即公司17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4507万股。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由于刘丹丹等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回购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26万股,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269.3994万股调整为267.9734万股。

  2、由于原激励对象朱荣臻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回购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929万股,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75.1628万股调整为 371.2338万股。

  3、由于金玉等两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回购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43万股,公司尚未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完成后,公司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9.8649万股调整为257.7219万股。

  三、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10.450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

  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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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6月2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10.4507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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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19-052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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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股东天津友容恒通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友容恒通”)及天津万顺通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顺通合”)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告知函,友容恒通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朱一明变更为李晓燕,万顺通合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朱一明变更为孙桂静,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友容恒通及万顺通合分别持有公司2.68%及0.91%股份,本次变更后,朱一明将不再控制和影响上述两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朱一明在友容恒通及万顺通合持有的合伙份额不变。

  截至本公告日,朱一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53%股份,朱一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28%股份,本次变更后,朱一明先生直接持有和实际控制及影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由27.40%变更为23.81%。本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朱一明先生。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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