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9: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长陈敏生、董事陈金祖、王穗初、陈繁华、徐燕、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赵波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贺云先生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3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议案;
针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案号:(2017)粤03民初932号及(2017)粤03民初154号】,经征询代理律师意见,公司认为上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公司拟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10: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吴悦娟、张子胜、田立新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悦娟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议案;
针对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案号:(2017)粤03民初932号及(2017)粤03民初154号】,经征询代理律师意见,公司认为上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公司拟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后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正宏汽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正宏科技”)租赁合同纠纷案,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正宏科技保证金2,500万元,并赔偿正宏科技损失69,197,147.09元。本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本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预计负债69,197,147.09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197,147.09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后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暨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并相应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情况
为便于货运公司开展后续的国内货邮服务等相关业务,将货运公司名称由原“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机场国内货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国内货站公司”)。同时,根据上述业务调整、名称变更等事项的变动情况,对货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重新修订。
二、业务调整方案
为整合深圳机场业务资源,公司拟将深圳机场所代理国内航班(南航除外)的 “集装设备管理”、“货物和邮件服务”两项业务(仅限国内部分,下同)委托国内货站公司进行管理。
同时,根据国内货站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其营业范围进行调整,将营业范围由原“国内、国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代理报关;自有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调整为“为国内航空公司提供地面运输代理服务、集控管理,为航空货运代理人提供货物交接、理货、配运、仓储、分拨、提取、查询等服务以及国内、国际中转货物的处理。国内、国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代理报关;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三、调整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调整的必要性
1.落实公司战略部署的需要
公司“十三五”发展战略明确提出打造深圳机场综合一体化现代物流,将公司国内货邮服务等业务委托国内货站公司进行管理,有利于促进公司国内货邮业务的经营管理转型,推进公司打造专业机场运营商战略的实施。
2.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的需要
国内货邮业务不仅面临着同业竞争,同时面临着铁路、陆路等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竞争。深圳机场国内货邮业务占比逐年下降,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无法完全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变更货运公司营业范围,并将国内货邮服务等业务委托其经营,有利于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业务调整是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将深圳机场所代理国内航班(南航除外)的“集装设备管理”、“货物和邮件服务”两项业务委托给全资子公司进行管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组织管理机构,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2.本次调整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调整,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国内货站公司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经营范围等变更及业务调整对公司不构成重大风险。但国内货站公司的发展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业务调整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方案由经理层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