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6月1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94,245,744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你公司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泽坤
电话:021-2233093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阳、陈淑绵
联系人:李琦
电话:010-60833976
传真:010-60833955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4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运营情况
2019年5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运运力投入(按可用座公里计)同比上升10.58%,其中国内、国际和地区航线客运运力投入分别同比上升11.50%、8.93%和10.26%;旅客周转量(按客运人公里计)同比上升11.41%,其中国内、国际和地区航线旅客周转量分别同比上升11.21%、11.72%和12.43%;客座率为82.02%,同比上升0.6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航线客座率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国际和地区航线客座率分别同比上升2.00和1.59个百分点。
货运方面,本公司货运业务仅为随客机运行的腹舱载货,且该业务已交由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承包经营。2019年5月货邮载运量同比上升6.04%。
2019年5月,公司新开威海—延吉、武汉—榆林等国内航线;武汉-曼德勒、武汉-仰光、威海—大邱、威海—清州等国际航线。
二、飞机机队
2019年5月,本公司共引进2架飞机,分别为1架A320NEO和1架B737-800。截至2019年5月末,本公司合计运营700架飞机,其中自有飞机241架,融资租赁飞机264架,经营租赁飞机195架。
飞机机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架
■
注:飞机机队中不包括本公司托管的15架公务机。
三、主要运营数据
■
注:货运数据仅为客机腹舱数据,表中不含货航数据。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经营数据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上述经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月度经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以上数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和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www.ceair.com)上发布。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