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4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控股”)关于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及部分购回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购回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14日,灵康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87.40万股(原质押股数1,065万股,经2017年度和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股份数量调整至2,087.40万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2018年10月12日灵康控股补充质押280万股(原补充质押200万股,经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股份数量调整至280万股),累计质押2,367.40万股。2018年12月13日,灵康控股就上述股票质押办理了展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4、2018-048、2018-057)。
2019年6月14日,公司收到灵康控股通知,灵康控股与浙商资管就上述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办理了展期及部分购回,购回367.40万股灵康药业股份,剩余2,000万股进行展期,购回日为2020年1月13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灵康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22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0%。累计质押股份19,670.52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98%,占公司总股本的38.60%。剩余未质押的股数为5,554.68万股。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购回的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灵康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投资收益、上市公司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灵康控股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