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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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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20人,代表股份28,001,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10,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190,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项审议了《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1-1对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鹤鸣、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同意26,262,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86%;反对1,73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470%;反对1,73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鹤鸣、王轶磊、胡巍华回避表决,同意26,262,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86%;反对1,73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470%;反对1,73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5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6月14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光房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三年期的70,000万元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出资比例承担35,000万元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益光房产以自有土地余政储出【2018】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益光房产提供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9-049号)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光房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之江”)三年期的70,000万元借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按出资比例承担35,000万元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益光房产以自有土地余政储出【2018】15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益光房产提供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和平雅苑6幢102室

  (3)法定代表人:李晓冬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益光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止2018年12月31日,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46,150.56万元,负债总额144,240.69万元,所有者权益1,909.8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90.1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杭州益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额149,939.82万元,负债总额148,074.96万元,所有者权益1,864.87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45.0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益光房产向农行之江申请7亿元三年期房地产开发贷款。签订的主要内容系担保概述内容之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益光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康益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余政储出【2018】15号地块项目的开发,此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借款,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建设。公司及另一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益光房产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系本次融资的必要条件,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7,437.6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5,0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192,437.6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9.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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