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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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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06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2)、《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3),披露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诉升达林业、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6年8月27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升达林业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升达林业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同时,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升达集团、与江昌政、陈德珍还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与升达林业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为主债务提供质押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称截止2018年7月5日,该《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利息已逾期。要求担保人及时履行担保义务。

  因签订有公证债权执行文书,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作出2018川国公证执字第259号生效判决。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向管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责令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升达林业向长城四川省分公司:1、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升达林业共同承担。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将于2019年6月14日18时起至2019年6月15日18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阿里巴巴集团资产交易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 对升达林业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截止至2019年3月20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拥有对升达林业债权总额172,600,315.40元,其中本金135,000,000.00元,利息4,534,125.00元,违约金18,036,065.02元,罚息14,512,500.00元,复利517,625.38元。

  公司正在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积极协商,力争尽快妥善解决,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诉升达林业、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判决生效,正在执行中,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影响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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