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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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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9-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50元/股(含)(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40元/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12日收盘,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11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3日刊登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12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其中成交的最高价为5.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99,899,315.92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要求。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2019年6月12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披露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十二个月后,公司可以依法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

  五、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公司对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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