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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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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86号文核准募集,已于2019年5月2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9年6月14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24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9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2019年5月13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6月13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39,579,262.2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72.81%,其中同意的份额为:139,579,262.20份,占出席大会份额的100%,反对的份额为0份,弃权的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合计4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6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将“十一、基金费用”中由原来的: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7%。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0.3%。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1%。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调整后费率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自表决通过日次日(2019年6月14日)起执行新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以上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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