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9-050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1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游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事项,公司将严格监督以防范交易对方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如业绩承诺转让方在上述延期期限内仍未完成购买股票计划,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9-052)。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临2019-054)。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9-051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1日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各位监事及参会人员。监事邬海波先生为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延期购买公司股票事项,公司将严格监督以防范交易对方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如业绩承诺转让方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购买股票计划,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洪杰先生为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后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邬海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9-052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对方延期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钰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钰昌”)同银码正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码正达”)、北京君言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言汇金”,“银码正达”和“君言汇金”合称为“业绩承诺转让方”)、北京亿美和信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美和信”,“银码正达”、“君言汇金”和“亿美和信”合称为“业绩承诺方”)以及其他非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钰昌以现金6.38亿元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亿美汇金”,原名为北京亿美汇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55%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公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临2018-010)。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亿美汇金55%股权已于2018年6月20日过户至上海钰昌名下。
(二)2018年9月20日,上海钰昌与上述业绩承诺方签署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对《股份转让协议》中支付股份价款和购买股票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调整如下:
1、各方一致同意将支付股份转让款时间节点调整为:上海钰昌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股权转让款 44,277.0406 万元一次性支付给业绩承诺转让方,其中应支付给银码正达 29,360.5376 万元、应支付给君言汇金 14,916.5030 万元。
2、各方一致同意将业绩承诺转让方承诺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金额及时间安排调整如下:(1)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购入3,846万元、君言汇金应购1,954 万元。(2)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累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累计购入9,615万元、君言汇金应累计购入4,885万元。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9月26日分别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临2018-068)、《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资产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临2018-071)。上海钰昌已于2018年10月8日按照《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将股权装让款支付给业绩承诺转让方。
(三)现业绩承诺转让方因目前资金安排较为紧张,无法在原定期限内购买公司股票,董事会同意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安排协议》约定的购买公司股票的截止期限延长3个月即:(1)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合计不低于5,8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购入3,846万元、君言汇金应购1,954 万元。(2)业绩承诺转让方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以累计不低于14,500万元的货币资金在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购入上市公司股票并锁定,其中,银码正达应累计购入9,615万元、君言汇金应累计购入4,885万元。
公司于2019 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延期购买股票事项,同意将购买股票的截止期限延长3个月,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事项的交易对方是否能够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购买股票事项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严格监督以防范交易对方不及时履行协议约定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如业绩承诺转让方在上述延长期限内仍未完成购买股票计划,公司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9-053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工作调整原因,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王俊勇先生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王俊勇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选举洪杰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洪杰先生简历如下:
洪杰,男,1984年7月出生。毕业于朴茨茅斯大学企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三盛房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资金总监。2019年4月起担任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邬海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公告编号:2019-05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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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978号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8日
至2019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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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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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二)登记时间
2019 年 6 月 27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5: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8 号三盛宏业大厦 11 楼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兰野
电话:021-31773723
传真:021-31773727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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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中昌数据 编号:临2019-05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办理完成股份解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解质押情况
三盛宏业将其持有并质押给自然人吴旭、郑佐聘的38,4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8.43%)解除质押。
二、质押情况
三盛宏业将其持有的13,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04%)质押给自然人李根财,将其持有的10,5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2.32%)质押给自然人郑远、王也,质押至2019年6月27日。
截至公告日,上述解质押及再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手续。
三盛宏业此次股票质押主要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三盛宏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三盛宏业将采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三盛宏业持有公司股份122,514,023股,占公司总股本26.83%。本次质押完成后,三盛宏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4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占88.53%,占公司总股本的23.75%。
公司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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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