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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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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进展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1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2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达堡水厂项目公司孟加拉分公司签署了孟加拉甘达堡水厂土建施工项目商务合同,合同金额为6,642.27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035号公告。

  2019年6月12日,公司收到该项目全部预付款,孟加拉甘达堡水厂土建施工项目商务合同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9-052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1号)核准,通过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67,351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9,999,994.13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配套资金19,999,994.13元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16日出具《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17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

  丙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10900356210356,截至2019年5月15日,专户余额为19,999,994.13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乔小为、张洪一、段毅宁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二十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5%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2020年12月31日)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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