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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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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经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上海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9年6月12日起在上海证券进行代销,并开通定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注: A/C 类份额间不能互转;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 特别提示

  1、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上海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基金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s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风险提示:浙商基金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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