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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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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7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刘若鹏博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董事会同意补选栾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补选完成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董事赵治亚(召集人)、董事栾琳、独立董事姚远;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韩建春(召集人)、独立董事莎琳、董事栾琳;

  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姚远(召集人)、独立董事莎琳、董事赵治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姚远(召集人)、独立董事韩建春、董事赵治亚。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周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周阳先生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选举季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季春霖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季春霖,男,1981年出生,美国杜克大学统计科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香港中文大学电子工程系助理研究员;2006年4月至2006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系助理研究员;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任美国哈佛大学统计系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3月至今,任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联合创始人、副院长、核心科学家。

  季春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达孜映邦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深圳光启合众科技有限公司 15.79%的股权,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9-059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0日下午 15:00 。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9号软件大厦三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赵治亚博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公司1,222,789,681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52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991,316,338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096%,其中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1,835,274股股份;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公司231,473,343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33%,其中中小股东共7名,代表公司231,473,343股股份。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2,727,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246,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22,727,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246,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34%;反对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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