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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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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835(A) 900925(B) 股票简称:上海机电 机电B股  编号:临2019-014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万忠培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范秉勋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范秉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职,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董事会在此深表感谢!

  董事会推选万忠培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范秉勋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万忠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增补万忠培先生担任上述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均分别进行单独表决,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朱茜女士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增补张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简历

  万忠培先生:1964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技术本部本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张艳女士:1975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兼审计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35、900925       证券简称:上海机电、机电B股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6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怡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司文培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范秉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朱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楼春晗、代津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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