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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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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9-04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获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已于2019年6月6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0,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做调整,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2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说明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32,020,88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1)首发后限售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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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

  咨询联系人:张海涛   乔  博

  咨询电话:0391-3126666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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