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5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5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总裁清楚本次会议议案并无任何异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冯艳芳女士因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霍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冯艳芳女士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霍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冯艳芳女士因任期已满六年申请辞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霍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七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霍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并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由独立董事霍静女士担任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6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临2019-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公司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应对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8.21元/份调整为8.05元/份,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6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19-056)。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邱庆丰、曹平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郭红、李耀东、姜森、王亚军等39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经调整后,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00万份调整为3,177.00万份,注销395.00万份,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及注销部分期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19年6月11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临2019-057)。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邱庆丰、曹平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境内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DF)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或公司境外子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无本金远期交割(NDF)合约。

  2、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就是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

  3、货币掉期业务:在交易日,公司与银行约定在近端交割日按约定汇率交换两个币种的本金,在远端交割日再以相同汇率、相同金额进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

  上述交易业务自交易日至到期日期限不超过一年,交易金额不超过1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4、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5、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逐年增长,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1、本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杜绝投机行为;

  2、依据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拟进行的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但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购汇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走势的研究和判断,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或售汇价格,有效降低了因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基于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且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将会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履约风险

  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银行出现倒闭等情形,导致公司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公司在选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银行时将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以避免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确定,且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披露。

  2、公司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时,公司应当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不断增加,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切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3、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 (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320名激励对象的3,572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8.05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本公司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 =8.21-0.16=8.05元/份。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变更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9-05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七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审核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官网 (http://www.joincare.com/)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7、2019年1月28日,公司首次授予320名激励对象的3,572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8、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利润分配,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至8.05元/股。因部分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鉴于郭红、李耀东、姜森、王亚军等39名原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由原320人调整为281人,期权数量由原3,572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注销39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所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变更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

  2、健康元药业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函;

  3、健康元药业集团七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