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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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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刘斌、裴红卫、王利娟、胡正鸣、刘健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秦海岩、徐洪亮、姜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鉴于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暂缺一名董事候选人,公司将尽快遴选相关候选人,以完善董事会人员构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青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人民币为224,684,914元的28套单机容量为2500k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等,用于中节能青龙70MW风电场项目建设。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田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3: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  斌,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3月至1994年4月,在首都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工作;1994年4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国投节能公司实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9年3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裴红卫,男,1978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6年12月至1999年9月,江西省吉安县民政局干部;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2002年3月至2005年10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干部;2006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划拨处主任科员、权益管理处副处长、划拨处处长;2016年5月至今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项目投资二处处长;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王利娟,女,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4年4月,在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工作,2004年4月至2010年5月,历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业务经理、企业管理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副主任;2010年5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副主任兼经营绩效处处长、主任兼经营绩效处处长;2019年1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胡正鸣,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5年4月,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主任助理;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主任;2011年5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主任;2018年8月起,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风控部主任;2009年3月至2010年6月,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刘健平,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8月至1994年9月,在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陶瓷所工作;1994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副主任;2005年11月至2008年8月,历任中节能生物质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任中节能可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兼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主任。

  附件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海岩,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7月至2002年7月,任中国船级社工业产品部项目经理;2002年7月至今任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2004年至今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徐洪亮,男,1952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至1980年在电力部水电规划设计院设计处工作;1980年至1982年,在国家能源委员会担任秘书;1982年至1986年,任电力部水电建设总局办公室副主任;1986年至1992年,任电力部(能源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福霖风能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  军,男,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年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产业金融研究所所长、杜克大学Fuqua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国家人保部2010-2020《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人才战略规划项目责任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0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提名沈坚、王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沈  坚,男,196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03年5月,工作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监察审计部;2003年5月至2010年1月,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主任;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审计部资深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审计部高级专家。

  王琰,女,1968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干部;1991年10月至1993年4月,检查日报社干部;1993年4月至2002年3月,历任检查日报社助理编辑、编辑、编辑部副主任、特刊部副主任;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中国检查出版社第三图书编辑室主任;2006年3月至2013年7月,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干部、法规处调研员、法规处处长;2013年7月至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稽核处处长。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35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关联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公司与浙江运达连续12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579,279,682.33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运达)为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中节能青龙7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青龙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供应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青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风电)作为青龙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浙江运达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青龙70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24,684,914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浙江运达12.7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浙江运达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

  注册资本:29,396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杨震宇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技术开发、转让、测试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备的装备与成套,风电场的投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销售、安装和制造(限下属分支机构),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浙江运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运达45.9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浙江运达12.76%的股份。

  (二)关联方的经营情况

  浙江运达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具有风电场开发、风电场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出口能力,是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

  截至2019年3月31日,浙江运达资产总额为65.71亿元、负债总额55.99亿元,净资产9.72亿元,2019年一季度,浙江运达实现营业收入6.79亿元,利润总额1,223.54万元,归母净利润911.6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青龙风电拟按照评标结果向浙江运达采购28套单机容量为2500kW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等用于青龙项目,采购总金额为224,684,914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青龙风电作为青龙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浙江运达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青龙70MW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青龙风电拟向浙江运达采购总装机规模为70MW,单机容量为2500kW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系统、中央及远程监控系统、通用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相关技术服务、五年项目质保期服务及大部件质保服务等。

  2、交易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24,684,914元。

  3、交易数量:风力发电机组设备28套。

  4、支付方式: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人民币进行。

  5、支付安排:每期合同设备分别付款。按照进度安排,分别有预付款、到货款、吊装款、预验收款。

  6、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车板交货,买方签署现场收货验货证明后,货物所有权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7、合同生效条件:该采购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且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且经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后生效。

  8、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设备及技术资料的缺陷、错误、疏忽损失、延迟交货、合同项目执行进度不符合约定、设备不满足并网要求、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考核要求及因卖方主要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等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罚则。

  9、履约保证:浙江运达以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若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浙江运达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提交由国内知名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质保期保函、大部件保函;若采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浙江运达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保证金、大部件保证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9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正鸣、王利娟、田琦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浙江运达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青龙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2、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公开、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浙江运达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3、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与浙江运达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二层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

  至2019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6月11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4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6月11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真:010-83052204

  邮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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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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