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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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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9-04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6月10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萍钢”)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6月10日期间,九江萍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38,434,058股,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120,000股,合计增持138,554,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019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9-006号公告),九江萍钢持有公司股份172,745,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持有7,42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九江萍钢与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180,173,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九江萍钢持有公司股份311,179,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持有7,548,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九江萍钢与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318,727,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九江萍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一致行动人:方威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9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6 月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凌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凌钢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九江钢铁的控股股东为萍钢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九江钢铁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三、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890号

  法定代表人:敖新华

  注册资本:447412.0421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项目限分支经营);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硫酸铵、氧气、氮气、氩气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销售项目限分支经营);矿产品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90664154

  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1999年11月29日至2054年11月10日

  四、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九江钢铁的实际控制人为方威先生,方威先生简历如下:

  方威,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辽宁省沈阳市人。现任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基于看好凌钢股份所从事行业的未来发展,认可凌钢股份的长期投资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及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凌钢股份172,745,581股,占凌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6.2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凌钢股份180,173,620股,占凌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6.50%。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自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6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凌钢股份138,554,058股,占凌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凌钢股份311,179,639股股份,占凌钢股份总股本11.2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合计持有318,727,678股,占凌钢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11.5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 年 2 月 25 日,与广发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广发基金添翼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名称:广发基金-工商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广发添翼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凌钢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72,745,581 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颜建新

  日期:2019年6月10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颜建新

  日期: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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