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1月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于当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9年1月4日,自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一次清算。本基金已于2019年3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726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了《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本基金2019年3月30日发布的《国投瑞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本基金已对截至一次清算结束日(2019年3月1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该次分配后剩余财产为交易不活跃的交易所债券16华阳01(债券代码:136794)200,000张、应收利息、结算保证金等款项,该部分资产于最后一次清算资产分配时一并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9年6月3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债券16华阳01全部变现,变现所得金额为人民币2,999,997.00元。截至最后清算资产划出日,本基金剩余财产包括交易所债券变现金额、首次分配后剩余的银行存款、结算保证金及应收利息等款项,基金管理人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019年3月21日(最近结息日)至本基金第二次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及结算保证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分配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于最后一次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算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产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