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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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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6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或“标的公司”)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56,000万元。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本次交易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9日和2019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9号)、《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8号)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工作,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蓝海购100%股权已完成过户,蓝海购已成为本公司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交付及过户情况

  2019年5月20日,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向蓝海购换发了营业执照,蓝海购100%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名下,蓝海购成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全部达成,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

  2.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1)公司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蓝海购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支付交易对价56,000万元。除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支付的转让款外,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将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本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其结论意见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我爱我家本次重组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实现,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正在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2.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已合法取得蓝海购100%股权;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6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我爱我家”、“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和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或“标的公司”)8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蓝海购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合计支付对价56,000万元。2019年5月20日,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蓝海购的100%股权已经登记至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名下,成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已经全部达成,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在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的承诺履行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

  上述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2019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64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部分股份再质押和质押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其持有本公司41,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498%。2019年6月5日,本公司收到太和先机通知,获悉其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解除及部分股份再质押和质押续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前,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为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在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前,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0,794.4319万股,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3188%,占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2494%。其中,质押给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786.3964万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77.2 万股;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120.46万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820万股;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690.3755万股。

  二、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再质押和质押续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9年6月4日,太和先机将上述质押给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14,786.3964万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同时,鉴于上述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377.2万股股份质押已到期,太和先机于2019年6月4日将该质押股份中的100股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上述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解除质押股份累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774%,具体情况如下:

  ■

  注:太和先机于2018年2月5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988.7641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期间,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太和先机上述质押股份数相应增加至11,685.3933万股。

  2.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在上述质押给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解除后,太和先机将其中的11,95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开始日为2019年6月4日,到期日为2022年6月5日。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732%。本次质押具体情况见下表:

  ■

  3.本次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续期基本情况

  在上述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377.2万股股份质押到期,且其中100股解除质押后,太和先机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的8,377.19万股股份质押予以续期,并于2019年6月4日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续期的相关手续,本次质押续期后的质押到期日为2020年3月4日,质押续期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64%。本次股份质押续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

  注:太和先机于2018年6月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444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质押期间,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实施完成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太和先机上述质押股份数相应增加至8,377.2万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解除及部分股份再质押和质押续期完成后,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41,102.9689万股股份中,累计被质押股份37,958.02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1146%,占太和先机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2.3486%。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勇先生通过自持及通过太和先机持有合计控制本公司54,102.968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9688%。太和先机本次再质押及质押续期完成后,谢勇先生控制的上述54,102.9689万股股份中,累计被质押股份50,958.02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6336%,占谢勇先生所控制本公司股份的94.1871%。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太和先机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再质押和部分股份质押续期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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