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张冬梅女士的通知,张冬梅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第二大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3,7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 。本次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后,张冬梅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6,1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7.35%,占公司总股本的4.3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