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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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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一九年六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6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455号文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创业板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场外申购赎回业务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可能会根据市场交易佣金水平、印花税率等相关交易成本的变动而调整。投资人在办理场外申购、赎回业务时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创业板指数成份股中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2003年8月5日

  6、电话: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105828

  7、联系人:邱春杨

  8、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51.135%、15.763%、15.763%、9.458%和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兼职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先生:副董事长,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证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曾任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许冬瑾女士:董事,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任世界中联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外交流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罗海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保监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襄支公司经理、湖北省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兼职教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曾任复旦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海尔施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海鑫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教授、辽宁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生产力学会副理事长、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新华国际商学院副院长。

  2、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

  匡丽军女士:股东监事,硕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广发证券电脑中心副经理、经理。

  张成柱先生:职工监事,学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交易员。曾任广州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先生:总经理,学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制造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

  邱春杨先生:督察长,博士。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经理、产品总监、副总经理,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魏恒江先生: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展委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凡先生:副总经理,博士。曾在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4、基金经理

  刘杰先生,工学学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系统开发专员、数量投资部研究员、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1日至2016年1月17日)、广发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25日至2018年4月25日)、广发量化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4日至2018年11月30日)。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1日起任职)、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4年4月1日起任职)、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20日起任职)、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18日起任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25日起任职)、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25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月25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30日起任职)、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9月26日起任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月25日起任职)、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4月25日起任职)、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5月25日起任职)、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26日起任职)、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道琼斯美国石油开发与生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港股通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纳斯达克生物科技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8月6日起任职)、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自2019年5月9日起任职)。

  5、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委会由副总经理朱平先生、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策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李巍先生等成员组成,朱平先生担任投委会主席。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委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债券投资部总经理谢军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和固定收益研究部副总经理韩晟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投委会主席。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2,123.46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第三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份额销售机构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二级市场交易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3、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周欣玲

  电话:0791-86281305

  传真:0791-86282293

  客服电话: 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2)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栋12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322

  联系人:甘蕾

  联系电话:020-38286026

  公司网站:www.wlzq.cn

  (3)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4)名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李欣

  电话:021-38784580

  传真:021-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5)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6)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7)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叶顺德

  联络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8)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0)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http://sd.citics.com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2)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3)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电话:0731-85832343

  传真:0731-85832214

  客服电话:95571

  公司网站:www.foundersc.com

  (14)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95396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1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6)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业务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客服热线:021-962518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7)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8)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9)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0)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1)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 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csc.cn

  (22)公司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3)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24)名称: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联系电话:021-54967202

  业务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热线: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人

  1、场内份额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2、场外份额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984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联系人: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10层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经办律师:刘智、杨琳

  联系人:王晓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人代表:毛鞍宁

  联系人:020-28812888

  电话:020-28812618

  传真:赵雅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李明明

  第四部分基金的名称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第七部分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即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第九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

  创业板指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旨在创业板市场层次的运行情况,为投资人投资创业板市场提供投资标的。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标的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标的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6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下表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图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4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场内份额的注册登记费用、IOPV计算与发布费用;

  11、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

  本基金的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成立之日的下一季度(自然季度)起,指数使用许可费收取下限为每季度(自然季度)5万元,即不足5万元时按照5万元收取。基金成立日所在季度,当季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当季指数使用许可费=max(50000元×基金当季存续天数÷当季天数,当季累计计提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指数使用许可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指数使用许可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下一个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指数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许可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基金最新适用的方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2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相关内容。

  4.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6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广发景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9年6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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