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5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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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5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4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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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5日9时整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陆凤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的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7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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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26.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04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6,035,426.4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管理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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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三、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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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依据公司2019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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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0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0.9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160090号”《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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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额41,263.92万元,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39,263.92万元,自筹资金投入2,000万元。项目计划改建原生产用房11,600平方米、非生产用房5,660平方米,新建中药饮片生产用房13,000平方米、中药饮片仓库10,400平方米,用于中药饮片扩大产能生产线建设。
本项目拟在玉溪市华宁县实施,为方便当地管理,拟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宁鸿翔”)具体实施,同时,公司将对华宁鸿翔进行增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增资计划
(一)全资子公司概况
1、名称: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鸿翔医药园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周兴武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生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提供技术服务;中药材的种植、加工、销售;农作物的种植;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中药饮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华宁鸿翔的股东为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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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计划:
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目前尚余38,603.54万元未投入使用,公司拟以1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华宁鸿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宁鸿翔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 增资后,华宁鸿翔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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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华宁鸿翔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及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华宁鸿翔,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鸿翔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鸿翔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有利于公司加快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东兴证券对一心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宁鸿翔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加快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一心堂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91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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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名称变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不变 。
3、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Yunnan Hongxiang Yixint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变更为“Yixint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公司名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证券代码“002727”,证券简称“一心堂”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名称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业务从总部云南出发,已经遍布广西、重庆、四川、成都、海南、山西、贵州等多个省市,公司名称变更后将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组织架构更为匹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与品牌价值,保证公司战略规划的进一步实施并反应未来发展格局。调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匹配性未产生任何变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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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除公司名称变更相关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四、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外经及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的外经及工商等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及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不存在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4、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8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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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26.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04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6,035,426.4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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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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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依据公司2019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0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0.9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160090号”《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本次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期限在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保荐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10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权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9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9年6月5日,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
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该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亦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使用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上述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有效期内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100,000万元。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8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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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现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26.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04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6,035,426.4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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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依据公司2019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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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0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0.9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自筹资金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金额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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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160090号”《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0.93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0.93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20.93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一心堂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对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一心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一心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90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603,773.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26.4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4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04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6,035,426.40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5日,公司201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2个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根据本公司《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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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依据公司2019年6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结合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拟作如下安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0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120.9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8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19)160090号”《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少于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3.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除此之外,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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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子公司实施并对子公司增资事项相关资金,子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
4.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本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为1,957.5万元(按最长期限一年及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已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的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监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092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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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15:00至2019年6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使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6已经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6月6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2及议案5-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3-4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6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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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6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俊、李正红、肖冬磊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6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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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6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6月24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