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博威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0号)。截至本公告日,博威合金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博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德高科”)100%股份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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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本次重组相关方不存在违背该等承诺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