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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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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 2019-03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9〕317号,以下简称“决定”)。

  一、《决定》主要内容

  经查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海洋”)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2月27日,ST东海洋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通过网银、支票以及预付各类款项的形式非经营性占用ST东海洋资金114,191.43万元,占用资金日最高发生额81,861.43万元,占ST东海洋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53%。

  (二)未就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18日及2018年12月19日,ST东海洋为东方海洋集团相关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85.00万元、2,647.37万元、4,555.53万元,合计7,787.90万元,占ST东海洋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2%。ST东海洋未就前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ST东海洋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4条、第10.2.6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4条、第10.2.6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2.1.4条、第2.1.6条、第8.3.4条的规定。

  ST东海洋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第4.2.12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东海洋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东海洋财务总监于雁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相关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财务总监于雁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车轼、于雁冰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对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致歉说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于收到《决定》起五个交易日内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举行公开致歉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5),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2019-03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公开致歉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19】317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9.22 条规定,公司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以诚挚的道歉。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定于2019年6月6日(星期四)15:00--16:00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

  2、本次公开致歉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开致歉会。

  3、公司董事长兼车轼先生,财务总监于雁冰先生,董事会秘书于德海先生,独立董事王全宁先生将出席本次公开致歉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公开致歉会。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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