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陈立军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陈立军将其持有的3,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0.66%)质押给宁波乾业鄞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至2019年7月31日。上述质押已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陈立军将其持有的7,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53%)质押给宁波乾业鄞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质押至2019年7月31日。上述质押已于2019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陈立军此次股票质押主要为满足流动资金需要。陈立军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如出现平仓风险,陈立军将采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陈立军持有公司股份22,841,311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本次质押完成后,陈立军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3.78%,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公司控股股东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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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