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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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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次文灿转债的发行总额为80,000.00万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19年6月10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申购方式

  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委托申购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文灿转债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文灿转债。

  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文灿转债。

  (六)申购办法

  1、申购代码为“754348”,申购简称为“文灿发债”。

  2、申购价格为100元/张。

  3、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文灿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文灿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6、投资者在T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6月10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配售规则

  1、确定有效申购

  2019年6月10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手(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公布中签率

  2019年6月11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3、摇号与抽签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年6月11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4、确认认购数量及缴款

  2019年6月12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文灿转债的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10张,1,000元)。

  (九)缴款程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6月14日(T+4日)刊登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清算与登记

  1、2019年6月13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文灿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五、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文灿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文灿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00亿元,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可参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9、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19年6月6日(T-1日)17:00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根据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获配文灿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获配文灿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1,000元10张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10张的部分(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六)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上限为72,000万元(720万张)。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文灿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申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关资料。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缴款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购主体名称保持一致。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文灿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文灿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七)申购程序

  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申购日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邮箱KZZSG@CSC.COM.CN处。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申购文灿转债”。

  (1)《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

  (3)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

  (5)附件三:《网下投资者申购承诺函》(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无需提交)。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存款证明或证券持仓证明等;通过产品来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估值表或净值表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010-86451024、85130638、85130381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网下申购表》见本公告附件二,《网下申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官方网站(http://www.csc108.com)下载,下载路径为“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

  如无法发送邮件,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每一页传真须加盖公章(机构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并写明“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为:010-65608443、65608444,并请在发送传真30分钟后拨打咨询电话010-86451024、85130638、85130381进行确认。

  网下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见下表)。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为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文灿转债网下”字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文灿转债网下。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购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10-86451024、85130638、85130381。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

  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年6月11日(T+1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6月14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2019年6月14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6月12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文灿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文灿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6月12日(T+2日)15: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文灿转债由中信建投证券全额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6月14日(T+4日)刊登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6月13日(T+3日)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八)结算登记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七、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债发行包销的基数为8.00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6月6日(T-1日)15:00-17: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举行网上路演。

  十、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

  电话:0757-85121488

  联系人:张璟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电话:010-8513063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附件一: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重要声明

  本表仅供持有文灿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优先认购。原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应当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送本表进行认购属于无效认购。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按发行公告要求签署完毕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不可撤销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本表电子版可在http://www.csc108.com “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下载。

  投资者在发送本认购表的同时,须将电子版文件(非扫描件,必须是EXCEL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ZZ@CSC.COM.CN。

  证券账户号码、身份证明号码、托管单元代码等为办理债券登记的重要信息,以上信息错误将导致无法办理债券登记或债券登记有误,请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务必正确填写。如因投资者填报信息有误导致债券无法登记或登记有误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表共[       ]页,共[        ]账户。投资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加行数,无内容的行可自行删除。

  确认咨询电话号码:010-85130638

  ■

  投资者承诺:确认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完整;用于认购的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投资者所持股份不存在影响行使本次优先认购权利的情形。

  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自然人股东本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网下优先认购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可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下载路径为http://www.csc108.com “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签署后再扫描发送。

  2、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2019年6月10日(T日)11:30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邮箱KZZ@CSC.COM.CN处:(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EXCEL版);(2)签署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邮件标题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文灿转债”。

  3、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署后,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文灿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按其认购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缴纳不足视为无效申购。申请人须于2019年6月10日(T日)11:30之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当日11:30前到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

  

  附件二: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

  投资者承诺:确认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完整;用于认购的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投资者所持股份不存在影响行使本次优先认购权利的情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跨页请加盖骑缝章) 

  年   月   日

  网下申购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格可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的“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签署后再扫描发送。

  2、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例如XX证基(XXXX)XXXX);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 (例如全国社保基金XXXXXX);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72,000万元(720万张)。

  5、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文灿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缴款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购主体名称一致。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在办理付款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上海)+“文灿转债网下”,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应填写:A123456789文灿转债网下。

  7、“单位名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8、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

  9、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将本表EXCEL电子版及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KZZSG@CSC.COM.CN,(1)签署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2)《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3)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4)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5)《网下投资者申购承诺函》(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6)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无需提交)。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存款证明或证券持仓证明等;通过产品来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估值表或净值表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申购文灿转债”。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2019年6月6日(T-1日)17:00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邮件确认及查询,请拨打电话:010-86451024、010-85130638、010-85130381。

  附件三: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下投资者申购承诺函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机构有意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承销商”)承销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经对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 号)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2019 年 3 月 25 日发布)等相关规定,结合中信建投证券及发行人制定的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相关要求,经审慎自查后,本机构在此郑重承诺:

  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本机构自有资金或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金额均未超过资产规模。

  本机构自愿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业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本机构承诺或报备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本机构的网下申购无效,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本机构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机构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65号文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灿股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19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文灿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9年6月6日(星期四)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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