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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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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3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9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 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 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六)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向希格玛支付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移岭先生、孙学军先生、冯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 《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修订后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全文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修订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三)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

  案》;

  《关于公司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全文详见2019年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参照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值、并由交易各方在自愿公平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

  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别注意:

  1、上述审议议案中,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五)、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三)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2019年5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号为 100.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5、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10075;

  传真号码:029-88310756。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屈颖君

  联系电话:029-68712188

  传真:029-8831075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三)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99;投票简称:环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持股数量,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32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7,3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万股。

  (二)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00,000元。同时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共计送红股50,000,00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17年6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50,000,000股。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312.50万股。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控股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集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情况: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转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申请日,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375万股股票。

  (二)股价稳定承诺

  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陕药集团向发行人出具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在作为环球印务股东期间,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环球印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任何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环球印务或环球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

  2、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以及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保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企业或组织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

  3、若环球印务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将不再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环球印务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出现与环球印务同业竞争的情形,环球印务有权通过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该业务集中到公司经营。

  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环球印务或环球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陕药集团出具了《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环球印务资金。

  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公司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环球印务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环球印务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环球印务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环球印务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环球印务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六)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

  为保护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若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相关支付义务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使发行人因此受到损失:1、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承诺出具之前发生的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导致相关主管机构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2、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于本承诺出具之前发生的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导致相关利益主体以任何方式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

  2、若将来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或对发行人处以任何罚款,或因相关利益主体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任何赔偿请求,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因此承担任何补偿责任、罚款或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截至本申请日,未出现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行人股票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也未出现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陕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7,3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2名,其中,陕药集团为国有法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为基金、理财产品等。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陕药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四、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环球印务资金的情形,环球印务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环球印务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2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并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万股。

  2017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00,000元。同时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含税),共计送红股50,000,000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17年6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50,000,00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 312.50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发行人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本公司若减持上述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法依法进行。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自动延长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

  2、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50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即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转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申请日,申请上市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持有375万股股票。

  (二)股价稳定承诺

  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通知的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控股股东陕药集团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公司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如因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陕药集团向发行人出具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在作为环球印务股东期间,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环球印务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任何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环球印务或环球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

  2、本公司将通过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以及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保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企业或组织履行与本公司相同的义务。

  3、若环球印务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将不再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环球印务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

  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出现与环球印务同业竞争的情形,环球印务有权通过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该业务集中到公司经营。

  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环球印务或环球印务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陕药集团出具了《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其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环球印务资金。

  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必需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

  3、本公司与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环球印务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在环球印务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4、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环球印务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环球印务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环球印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环球印务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

  (六)关于社保及公积金相关事项的承诺:

  为保护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若发生以下情形时,本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相关支付义务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使发行人因此受到损失:1、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承诺出具之前发生的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导致相关主管机构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2、因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于本承诺出具之前发生的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导致相关利益主体以任何方式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形。

  2、若将来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或对发行人处以任何罚款,或因相关利益主体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任何赔偿请求,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因此承担任何补偿责任、罚款或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确保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出现环球印务上市后6个月内环球印务股票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也未出现环球印务上市后6个月环球印务股票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陕药集团持有的环球印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7,3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2名,其中,陕药集团为国有法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为基金、理财产品等。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陕药集团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如果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环球印务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环球印务资金的情形,环球印务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环球印务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环球印务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炳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盛培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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