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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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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中海油在中国近海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是由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专营制度及中国海洋石油行业的发展历史等决定的。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由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多项协议约束,其条款均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的价格是按照市场化且对双方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了销售量、合同期限、销售策略、整体的客户关系等一系列市场因素。如果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能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或不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发生安全事故及保险不足的风险

  本公司的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等四个业务板块在业务的各个阶段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FPSO、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和环保工作船等遇到恶劣天气、海况,面临着船舶倾覆、碰撞、搁浅、爆炸等风险;能源运输、配送过程面临着运输品泄漏、爆炸等危险。

  虽然本公司十分注重安全与环保管理,根据多年的专业经验形成了完善的QHSE管理制度体系并在各级公司的业务开展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且公司已尽最大努力为所面对的若干风险投保,但目前已购买保险可能不足以弥补本公司所有的潜在损失。如果本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且保险赔付不足,则可能会对本公司的业务及未来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本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1、本公司分、子公司众多,跨行业、跨地域经营的风险

  本公司业务涉及能源服务行业的多个领域,并拥有一百余家分、子公司,在我国各近海海域和地跨南北的多个地市以及境外开展业务。尽管本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最大程度的理顺了管理架构,以提高日常经营管理的效率及各业务板块的协调发展,但分、子公司众多,跨行业、跨地域的经营客观上加大了本公司管理上的难度,仍可能导致管理层级较多、各业务发展不易协调等问题。

  2、人才竞争的风险

  目前,能源服务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出现明显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现象,包括地质工程师、油田增产工程师、钻完井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紧缺,行业内的人才竞争激烈。随着世界领先的外资能源服务公司进入,人才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本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提升需要大量经验丰富的管理及技术人才支持,如果本公司无法吸引及挽留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本公司未来的发展将可能受到制约。

  (四)政策相关的风险

  1、行业监管和政策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受到我国政府各方面的监管和产业政策的调控,包括重大项目的批准、生产及服务许可证的颁发、行业特种税费和环保及安全标准等,这些因素可能对本公司实施业务战略、开发和拓展业务及提升盈利能力造成较大限制。我国政府关于油气行业与石油化工行业的某些政策未来发生的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同时,我国还在努力推进油气行业改革。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要求推进石油及天然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为油气行业改革提供了指导方针。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出要分离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同时强调要推进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石油和天然气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同时强调要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石油和天然气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方向,体现能源商品属性;坚持底线思维,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坚持严格管理,确保产业链各环节安全;坚持惠民利民,确保油气供应稳定可靠;坚持科学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节能环保,促进油气资源高效利用。

  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能源安全战略,着力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确保国内快速增储上产,供需基本平衡,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民生用气保障有力,市场机制进一步理顺,实现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

  虽然这些改革在总体上将会推动国内油气行业市场化进程,促进能源服务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本公司也将因此受益,但油气改革过程对能源服务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国内油气价格走势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

  2、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税收政策是影响本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根据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税费政策,本公司目前需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在内的多种税项。本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但若与本公司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仍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14家子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正在复审,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该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需符合有关税务规则规定的年度指标,主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服务和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等。上述子公司不能保证将来能够达到相关税务规则规定的各项指标,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而面临所得税税率优惠变动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目前还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污水处理等项目增值税减免政策,如本公司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2)实施营业税改缴增值税的风险

  从2012年起我国逐步开始在部分地区及行业开展营业税改缴增值税试点改革,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4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部营业税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被纳入试点范围。本公司原适用营业税的业务从同日开始全部由计缴营业税改为计缴增值税。

  由于本公司被纳入营业税改缴增值税试点范围时间较短,且相关政策及规定可能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目前增值税体系下针对本公司收入及成本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相关的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本公司提供能源技术服务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及国际大型油气公司,拥有良好的信誉并与本公司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由于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由于产品销售收款方式发生变化等原因而降低,则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一般而言,本公司主要根据账龄及影响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的其它因素,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计提坏帐准备。

  2、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国内,收入和成本的绝大多数也是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仍有一些涉及外币结算的业务,例如向中国近海合作油田提供的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部分收入以美元结算等。未来本公司还将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涉及的外币收入与成本结算将增加。汇率的变动可能增加本公司海外业务外币成本对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降低海外业务外币收入的人民币金额,或者影响本公司出口及进口产品的价格,这些都将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3、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利息支出分别为24,664.94万元、26,083.10万元及25,192.25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27%、1.10%及0.87%。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动受到经济政策、货币资金供需、经济周期和通货膨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还可能继续出现的利率上升将直接增加本公司的财务费用,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本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移动式试采平台建造项目、澳大利亚昆士兰柯蒂斯LNG运输船项目、中海油太原贵金属有限公司铂网催化剂迁(扩)建项目、海底管道巡检项目、深水环保项目、装备改造项目、海洋石油111 FPSO坞修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公司在考虑上述投资项目时已经较为充分的研究了项目的市场前景、原材料供应、资金和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种因素,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鉴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环保等方面可能出现不利变化,公司能否按照预定计划完成相关投资建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成后将产生的经济效益、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本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七)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就各个季度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占全年的比重来看,第一季度占比较低,第四季度占比较高,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占比基本持平。各年度同一季度的收入、成本和净利润占比基本一致。本公司主要客户为海洋油气资源相关的能源企业,油田作业的生产具备高度的计划性,油田一般在前一年度制定次年的预算计划,并于次年第一季度下达油田设备采购、作业施工等计划。同时,一季度受寒冷天气影响工作量最低,二、三季度作业条件有所好转但极端天气较多,四季度较为平稳,因而订单及收入、成本发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变动,公司的经营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会计师审阅了公司2019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包括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至3月份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00号审阅报告。

  2019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主要经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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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9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578,34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8.41%;2019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2.06%;2019年一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6.24万元。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相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是受益于上游客户勘探、开发、生产投入的增长,公司工作量增加带动收入、利润增长。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原材料采购、主要产品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不利影响因素。

  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情况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经营业绩稳定。公司预计2019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120至1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6.0%至14.8%;预计2019年1-6月净利润为6.4亿元至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3%至10.2%;预计2019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亿元至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5.6%至11.6%。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十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总股本规模将有所扩大,但发行人净利润水平短期内可能难以同步增长,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可能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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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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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一)成立基地集团

  本公司的前身是于2005年2月22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基地集团。基地集团是根据中国海油于2004年11月18日作出的《关于成立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海油总人[2004]490号)以及于2005年2月3日作出的《关于向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资的通知》(海油总资产[2005]34号),由中国海油按业务整合及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其下属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中海实业公司五家地区公司进行战略重组并按照《公司法》规范设立的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2月22日,基地集团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00017992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7.8亿元,由中国海油持有其100%的股权。

  2005年9月23日,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换发了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000179921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基地集团的重组并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情况

  2007年,中国海油对基地集团的业务和资产进行了进一步重组,并以基地集团全部业务和资产范围为基础,引入中国海油全资子公司中海投资作为基地集团新股东,变更设立海油发展。

  2008年3月28日,国资委作出《关于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新股东及相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321号),同意基地集团进行相关业务和资产重组并引入新股东。2008年4月30日,中国海油作出《关于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海油总资产[2008]241号),同意引入中海投资出资2亿元作为新股东。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8]第168号),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基地集团在完成业务和资产范围调整后的全部业务和资产范围为基础进行评估,确认基地集团截至2007年9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541,753.47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为882,190.69万元。国资委于2008年6月2日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080079),确认前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2008年6月2日,中国海油和中海投资签署《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在基地集团的基础上共同发起设立海油发展,中国海油以基地集团经评估的净资产出资,中海投资以货币出资,认购相应股份。

  国资委于2008年6月12日作出《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532号),于2008年6月19日作出《关于设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556号),同意基地集团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油和中海投资的货币、资产出资合计902,190.69万元,以上出资按66.5048%的比例折为海油发展的股本,折股后海油发展总股本为600,000万股,其中中国海油持有586,700万股,占总股本的97.78%;中海投资持有13,300万股,占总股本的2.22%。

  2008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2008年6月2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00799219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本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8,300,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865,104,1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8.35%,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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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SS代表State-owned Shareholder,指国有股东。

  根据国资委于2016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20号),在本公司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276,666.6666万股股份的10%计算,分别将中国海油、中海投资持有的本公司27,053.3889万股、613.2778万股股份(合计27,666.6667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若本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则中国海油、中海投资应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本公司股份数量相应按照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作出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的规定,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印发<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1〕22号)和《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等现行国有股转(减)持政策停止执行。本公司及国有股东将按照国发[2017]49号文及后续颁布的相关配套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减持的,中国海油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中国海油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如违反前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中国海油自愿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

  4.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下,中国海油可根据国家有权部门要求及本公司的战略安排、发行人经营情况及股价情况,适时增持部分发行人股票。

  本公司股东中海投资承诺:

  1.除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中海投资为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油持有本公司97.78%的股份,中海投资持有本公司2.22%的股份。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同时提供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产品及服务的多元化产业集团。公司依托能源产业的发展,业务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生产环节,形成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四大核心业务板块,成为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拥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本公司业务以海洋石油生产服务为核心,重点发展FPSO生产技术服务、油田化学服务、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油田装备运维、数据信息、监督监理等业务,为海洋石油公司的稳产增产提供技术及装备保障;同时通过物流、销售、配餐等能源物流服务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生产及销售支持。另一方面,本公司面向安全环保与节能市场,发展安全环保技术服务、LNG冷能综合利用、溢油应急响应、工业水处理、涂料与工业防护、催化剂等节能环保技术及产品。本公司以服务支持生产,以产品带动服务,形成了综合性强、风险抵御能力强的业务竞争优势。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1、能源技术服务

  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包括工程技术、装备运维、管道技术、数据信息在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并侧重于海洋油气生产阶段,从提高油田采收率、监督监理、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装备检测维护、海上通讯等各个方面为海洋石油公司的生产作业提供保障。

  2、FPSO生产技术服务

  本公司是目前中国近海唯一一家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提供全方位、一体化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独立供应商,通过提供光船服务、提供船舶及配套人员和操作的带船服务和资产代管等多种服务模式,为石油和天然气生产提供包括FPSO建造、调试、投产,FPSO技术服务、管理、维护,FPSO拖航、安装、解拖在内的多项一体化服务,拥有丰富的油田操作管理经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8艘FPSO,规模在FPSO运营商中位列亚洲第二、全球第五。

  3、能源物流服务

  本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侧重于为海洋石油行业的生产环节和中下游领域提供支持服务,通过海上物资供应及配餐服务为海上油气田开采提供后勤保障,并通过物流及销售服务协助石油公司将各类油气产品向下游批发及零售商分销。

  4、安全环保与节能

  本公司为实现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开发安全环保与节能产业相关的业务,目前主要包括海上溢油应急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业水处理、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涂料与海洋工业防护、催化剂、LNG冷能综合利用及节能与环保检测等。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依托中国海油完整的产业链,海油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海洋能源服务行业经验,在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是我国海洋能源行业发展和壮大的重要推动力量。海油发展定位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能源技术服务公司,已形成覆盖海洋石油行业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为勘探、开发、生产、销售、油气加工、石化等环节提供技术、装备、人力资源、后勤等服务。

  1、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

  本公司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及安全环保与节能业务为海洋油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优质服务,并在包括FPSO生产技术服务、多功能生活支持平台服务、钻采工程技术、海上通讯网络、配餐服务、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等多个海洋石油相关领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此外,本公司还将业务延伸至能源开发的中下游领域,面向环保节能市场提供工业水处理、工业涂料与防护、LNG冷能产品等。这种覆盖海洋石油各主要环节的多元化服务能力为本公司提供了深入参与我国海洋油气开发利用巨大市场的广泛战略机会和业务协同效应,竞争优势明显。同时,本公司多元化的业务体系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行业环境总体低迷的条件下,挖掘中下游及安全环保等细分领域的增长潜力,提升公司抵御行业下行周期风险的能力。

  2、市场领先且经营稳定的FPSO业务

  海油发展是国内唯一一家具备FPSO运营能力的能源技术服务公司,是中国海油发展FPSO业务的唯一平台。公司FPSO业务具有较强的全产业生命周期资源整合能力,覆盖FPSO设计、建造、调试、运营管理、升级改造等各个主要环节,可实现FPSO的建设与操作运营的无缝衔接,合理规划FPSO的建造投资和运营成本,保证FPSO全生命周期的最优化管理。目前海油发展已形成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差异化服务能力,根据目标油田开发的不同需求,为海洋石油公司提供灵活多样的FPSO服务模式,包括光船服务、带船服务和资产代管等。

  FPSO生产技术服务是海洋石油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本公司通过该项业务与上游石油生产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专业服务优势明显。由于海上油田生产周期较长,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需求也较为稳定,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的FPSO服务协议期限通常在10年以上,尤其在行业进入下行周期时仍可保持较高的FPSO使用率,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3、强大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本公司一直深入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不断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构建了覆盖公司核心产业的科技研发体系,培养了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实力雄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取得了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本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72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奖励235项。此外,公司已成立28家企业技术中心,并管理多个经科技部或工信部备案的国家级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工业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石化工业水处理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覆盖能源技术服务、FPSO生产技术服务、能源物流服务、安全环保与节能四大业务板块的多项业务。

  4、领先的成本结构

  本公司一直秉承低成本战略,致力于成本控制和降本增效,从而提高自身服务和产品的竞争优势。本公司借助以全面预算为基础的成本管控机制和基于价值链的战略成本管理思路,开展战略成本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对公司内部价值链的计划、协调、分析和控制,构建全面的公司成本管理思维,建立多维成本分析体系,实现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无缝集成,从产业、投资、采办、外包等方面对成本进行重点管控,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本公司成本收入比分别为84.91%、85.78%及87.66%,毛利率水平优于可比上市公司,体现了公司较强的抗周期风险和成本管控能力。

  5、卓越的安全环保标准

  本公司自成立初,就按照国际国家规范建立了QHSE管理体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健康安全环保标准1,668项,其中安全标准1,197项,涉及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电气、通讯、船舶建造、物流、交通、石化等安全标准或操作规范;环境标准221项,包括大气、水、海域、土壤、声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的排放控制标准、主要污染检测标准等;健康标准250项,涉及体检、职业病检查、餐饮、劳保用品等。

  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基础上,本公司还按康菲、科麦奇、壳牌等国际公司的服务要求遵照执行国际及行业规范,例如执行美国石油协会的API标准、DNV GL及Bureau Veritas等船级社标准,同时积极推广国际先进作业实践,从而全面提高公司QHSE的管理,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管理及操作员工队伍。

  6、节能环保产业的领先者

  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本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板块收入分别为29.25亿元、32.33亿元及36.5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10%、13.64%及12.6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及产业政策号召,大力发展环保业务。本公司目前已拥有国家乙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是国内第一家按国际惯例和标准运作的具备二级溢油应急响应能力的海洋环保专业服务公司。本公司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大型环保装备购置和技术研发,目前拥有9艘国际先进的多功能溢油环保工作船和溢油漂移软件,在溢油应急响应领域具备领先优势。

  本公司在工业水处理和环保涂料等领域也具备全国领先地位。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水处理药剂生产企业之一,已建成国家工业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研发的水处理药剂具备无泡、低毒、高效等环境友好特点,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可高效处理石油、化工、冶金、化肥、电力等行业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水。本公司环保涂料业务已形成8个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海洋工业防护、石化设施防护、核电站防护、航天航空、汽车涂层、建筑装饰等领域。本公司运营国家涂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承担国家各级涂料领域科研业务,每年均自主研发多项专利成果,并承担国内涂料行业信息服务工作。

  7、丰富的能源行业服务经验和客户资源

  本公司拥有十余年的海洋能源服务作业经验,在该方面的竞争优势非常明显,并且通过长期提供海洋能源技术服务,公司积累了雄厚的客户资源,公司客户不仅包括中海油、中石油、中石化三大国内油气公司,还包括壳牌、康菲、阿纳达科、雪佛龙、科麦奇等大型国际油气公司。

  8、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在建立支柱产业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经验,十分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充分借助公司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多年的经验积累,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系统,拥有一支专业化、具有国际视野的管理团队和积极进取、肯钻研、勤学习的员工队伍。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具备了自我积累、不断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本公司(含境内控股分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一)关键设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净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各类关键设备15个。

  (二)FPSO及船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8艘FPSO和30艘船舶。

  (三)房产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拥有的房屋共计275处,总面积合计约73.31万平方米。本公司向第三方承租的房屋共计231处,总面积合计约26.67万平方米。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公司的自有土地共有99宗,面积合计约566.07万平方米;本公司向第三方共承租42宗、共计面积合计约54.39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五)海域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占有和使用海域共计7处

  (六)知识产权

  1、商标

  截至2019年3月6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查册结果,本公司拥有境内注册商标共50项,该等50项商标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

  2、专利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共1,272项,该等1,272项专利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其中726项为专利权人不包含控股股东中国海油的专利,546项为专利权人包含中国海油的共有专利。

  3、著作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32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3项作品著作权,该等327项著作权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中国海油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实质性同业竞争,通过《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主要包括:(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油;(2)其他持有5%以上的股东;(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4)本公司重要合营、联营企业;(5)本公司关联自然人;(6)受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7)其他关联方。

  2、报告期内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能源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为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工程技术服务、装备运维服务、管道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等能源技术服务。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能源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498,428.71万元、641,855.88万元和766,393.6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85.74%、89.24%、88.47%。报告期内,本公司提供能源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呈小幅上涨趋势,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回升,能源技术服务行业上游客户需求增强,工程技术和管道技术服务业务量有所上升。

  ②FPSO生产技术服务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为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FPSO相关服务,包括FPSO技术服务、管理、维护,FPSO建造、调试、投产,FPSO拖航、安装、解脱等在内的多项一体化服务及FPSO生产管理和设备设施维护服务。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FPSO生产技术服务收入191,830.81万元、180,363.81万元和161,135.57万元,占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95.62%、96.25%和93.26%。报告期内,本公司提供FPSO生产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虽然本公司FPSO生产技术服务工作量较为稳定,但服务费率有所下降。

  ③能源物流服务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为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物流服务、销售协调服务、贸易服务和配餐服务等能源物流服务。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能源物流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分别为468,069.96万元、499,724.93万元和639,044.3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48.02%、39.08%和39.32%。报告期内,本公司提供能源物流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回升,能源物流服务行业上游客户对于柴油等物资需求量有所增强,物流服务业务量有所上升。

  ④安全环保与节能服务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为中海油等中国海油下属公司提供海上溢油应急响应、LNG冷能综合利用产业、安全技术服务及节能与环保检测、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服务收入分别为145,129.62万元、148,645.47万元和171,571.9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重分别为49.61%、45.98%和46.94%。2018年,本公司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926.51万元,主要是因为国际油价回升,与上游客户上游客户紧密相关的人力资源与培训服务、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安防产品类服务等业务量均有所增加。2017年,本公司提供安全环保与节能服务的关联交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15.85万元,主要是因为安全环保技术服务业务量有所上升。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内容主要为物料设施,以及运输服务、劳务服务、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绿化服务等相关服务。

  单位:万元

  ■

  注: 2017年度内,“中海油销售公司”重组并更名为“中海油华北销售有限公司”,且并入“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范围内,不再单独披露。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未对除其下属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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