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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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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5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0日和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0%,最高成交价为7.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84,780.52元。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的实施不涉及《回购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敏感期: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95.80万股(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8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434.17万股的25%,符合《回购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因操作人员对回购相关法规掌握不够熟练,2018年8月6日在14:30至15:00期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累计回购730,419股,最高成交价为7.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60,119.66元,上述时段回购违反了《回购细则》第十九条关于上市公司不得在收盘前半小时内进行回购股份委托的规定。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除上述股份回购委托时段违规情况外,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其他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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