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科技”)为与其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符合资质条件的上游供应商在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并由董事会授权通联科技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018年6月1日,通联科技与承德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游供应商(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在承德银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为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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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2018年6月5日公司于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3)。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承德银行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部结清,通联科技对上述贷款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