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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9日以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19年5月3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王京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771.3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7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711.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创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8,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创新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50,000.00万元人民币、“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71.37万元人民币和“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新线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新线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3,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新线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银行向鸿合智能提供委托贷款。

  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的新要求,公司拟调整内部组织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292.3977万股变更为13,723.3977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10,292.397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723.39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适用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司章程》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公告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已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合创新”)和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新线”)进行增资;通过委托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智能”)提供委托贷款。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771.3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7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711.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创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8,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创新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50,000.00万元人民币、“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71.37万元人民币和“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新线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新线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3,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新线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银行向鸿合智能提供委托贷款。

  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

  本次增资和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鸿合创新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北京鸿合新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北京鸿合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8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和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增资和委托贷款,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和委托贷款完成后,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并使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鸿合新线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鸿合新线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可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可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鸿合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 296 号)同意,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9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292.3977万股变更为13,723.3977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10,292.397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723.3977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后适用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草案)》第三条、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修订如下:

  ■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鸿合科技”)已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9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3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52.4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9,818.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69,158.38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1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268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系统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额度、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19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出,并于2019年5月31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赵红婵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771.37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创新进行增资,其中:人民币71,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711.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创新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8,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7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创新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中:“交互显示产品生产基地项目”50,000.00万元人民币、“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71.37万元人民币和“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鸿合新线进行增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鸿合新线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3,0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9,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鸿合新线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拟使用“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委托银行向鸿合智能提供委托贷款。

  在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可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参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C座C1104室第一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会议联系人:吴伟其范改芳

  电话:010-62968869      传真:010-62968116

  电子邮件:dongban@honghe-tech.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附件三:《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955,投票简称为“鸿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合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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