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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6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6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签署《债权转让与回购协议》,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设立的“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568号·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转让贷款债权资产(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公司拟与新华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为本次信托的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且本次信托到期如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责任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条件受让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基于此,公司将极力促使世联小贷履行回购义务;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上述协议下的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以上《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在2019年度相关担保额度以内,因此无需再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华津融568号)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该《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的担保额度。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1栋8C

  3.法定代表人:牛勇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承诺人:世联行

  2.资产服务机构:世联小贷

  3.主要内容:为确保本次信托项下受益人按照《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568号·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的规定,实现其收取预期信托利益的权利,公司愿意按照《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编号:新华信托合同第NCTDY-2019-017-0003号)的条款和条件,对本次信托项下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信托相关税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受益人的预期收益及受益人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本次信托到期如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责任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条件受让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

  4. 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

  5.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及回购义务及保证金担保。

  6. 保证范围: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新华信托(代表信托受益人)承诺对本次信托项下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信托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受益人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同时,如信托到期,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责任,公司须无条件受让信托全部份额。公司提供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保证金的保证担保。

  7. 担保期限:自信托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新华信托(代表受益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信托到期时,如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责任,公司须无条件受让信托全部份额,直至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信贷基础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通过资金信托出售上述信贷基础资产,有利于其回笼资金,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的目的在于为本次信托提供增信措施,从而促进本次资产转让顺利执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1,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987万元(其中99.87%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07%。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5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11,5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

  4.《保证金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与云南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向云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发行设立的“云联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转让贷款债权资产(以下简称“信贷资产”)。

  公司拟与云南信托签署《云联10号单一资金信托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差额支付承诺函”),为本次信托的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信托终止时,若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且世联行未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进行差额补足,世联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本次信托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0%的标准。上述协议下的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以上《差额支付承诺函》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在2019年度相关担保额度以内,因此无需再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云联10号)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该《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担保额度。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1栋8C

  3.法定代表人:牛勇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承诺人:世联行

  2.资产服务机构:世联小贷

  3.主要内容:为确保本次信托项下受益人按照《云南信托-云联10号单一资金信托》的规定,实现其收取预期信托利益的权利,公司愿意按照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对本次信托项下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信托相关税费、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受益人的预期收益及受益人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0%的标准。

  4. 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5.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义务及保证金担保。

  6. 保证范围: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云南信托(代表信托受益人)承诺对本次信托项下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信托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及受益人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信托终止时,若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且世联行未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进行差额补足,世联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本次信托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7. 担保期限: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云南信托(代表受益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信托终止时,若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且世联行未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进行差额补足,世联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本次信托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直至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信贷基础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通过资金信托出售上述信贷基础资产,有利于其回笼资金,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的目的在于为本次信托提供增信措施,从而促进本次资产转让顺利执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5%。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3,487万元(其中99.88%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0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2019 年4月3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2,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2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差额支付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及降低融资成本,世联小贷拟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设立的“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568号·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转让贷款债权资产(以下简称“信贷资产”),初始转让信贷资产不超过1.04亿元(以实际协议签订为准),信托存续期间,信贷资产到期过手摊还,不循环购买。本次信托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信托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同时,新华信托拟委托世联小贷作为本次信托的资产服务机构,为全部信贷资产的管理、回收、处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以相关协议为准)。此外,公司拟向新华信托及信托受益人出具《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拟为本次信托的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如信托到期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则由公司进行到期回购;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新华津融568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1-1、2-1、3-1、4-1

  4、法定代表人:李桂林

  5、注册资本:4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7、主要股东:上海珊瑚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0%)、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43%)、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64%)、北京宏达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人和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36%)、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5.57%)。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交易结构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结构

  本次核心交易结构:银行、券商资管等合格投资人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并有权支配的资金不超过1.04亿元交付给新华信托,设立本次信托,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包括初次认购及追加认购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世联小贷持有的贷款债权资产。信托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信托存续期间,信贷资产到期过手摊还,不循环购买;债权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本次信托保管人根据受托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在本次信托存续期内,如出现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差额部分由世联行按约定向受托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全部偿付信托受益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信托到期如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则由公司进行到期回购;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6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5%的标准。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信贷资产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如有)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偿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拟出售的信贷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并满足本次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初始转让信贷资产不超过1.04亿元;

  2、交易定价依据:信贷资产的未偿本金余额;

  3、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新华信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信托业务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4、转让价款支付: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情况下,新华信托应于交割日向世联小贷支付转让价款。

  5、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本合同签署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署地为深圳市南山区。

  6、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五、转让信贷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出售债权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

  由于本次交易为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等值转让,因此交易本身仅为世联小贷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次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世联小贷提供资产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服务费收入(如有),可能产生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新华信托华悦系列·津融568号·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债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4. 《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5. 《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

  6. 《保证金质押协议》

  7.《资产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

  (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及降低融资成本,世联小贷拟向云南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发行设立的“云联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信托”)转让贷款债权资产(以下简称“信贷资产”),初始转让信贷资产不超过2亿元(以实际协议签订为准),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贷资产按月循环购买。本次信托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具体期限根据信托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同时,云南国际信托拟委托世联小贷作为本次信托的资产服务机构,为全部信贷资产的管理、回收、处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以相关协议为准)。此外,公司拟向云南信托及信托受益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为本次信托的相关税费、费用、信托受益人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信托成立满一年后,信托受益人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次信托,世联小贷须回购本信托项下未变现的基础资产。届时若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且世联行未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进行差额补足,世联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本次信托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0%的标准。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单一资金信托(云联10号)转让信贷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受托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4、法定代表人:甘煜

  5、注册资本:12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主要股东:云南省财政厅(25%)、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4.5%)、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3%)、北京知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7.5%)、深圳中民电商控股有限公司(7.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交易结构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结构

  本次核心交易结构:银行、券商资管等合格投资人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并有权支配的资金不超过2亿元交付给云南信托,设立本次信托,信托项下信托资金(包括初次认购及追加认购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世联小贷持有的贷款债权资产。信托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本次信托设立后,云南信托以信贷资产的全部或部分收入回款循环投资于世联小贷持有的信贷资产。在信托存续期间,债权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本次信托保管人根据受托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在本次信托存续期内,如果出现信托账户内的资金不足以支付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差额部分由世联行按约定向受托人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全部偿付信托受益人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信托终止时,若世联小贷未履行回购义务且世联行未按《差额支付承诺函》进行差额补足,世联行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受让本次信托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在本次信托成立前,公司须开立保证金专户并存入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且在本次信托存续期间,保证金金额须持续满足不低于信托存续规模10%的标准。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信贷资产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如有)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偿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拟出售的信贷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信贷资产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并满足本次信托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四、《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初始转让信贷资产不超过2亿元;

  2、交易定价依据:信贷资产的未偿本金余额;

  3、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云南信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信托业务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4、转让价款支付: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情况下,云南信托应于交割日向世联小贷支付转让价款。

  5、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在争议发生后30个自然日内协商未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云南信托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双方发生争议的事项外,双方仍应当本着善意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6、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五、转让信贷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信贷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出售债权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

  由于本次交易为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等值转让,因此交易本身仅为世联小贷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次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世联小贷提供资产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服务费收入(如有),可能产生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债权转让协议》

  4.《信托合同》

  5.《资产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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