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并购重组使非上市优质经营性资产尤其是民企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能够改善资本市场结构,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对部分新经济企业而言,由于IPO审核时间较长,通过并购重组获得发展,可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实现经济增长的新旧动能转换。
“民企市场化程度较高,并购重组意愿较强,中小创已是A股并购主战场。”王博表示,民企行业分布广泛,数量众多,是并购重组较为理想的参与主体。着力推动民企并购重组发展,有利于并购重组市场自身繁荣和发展,市场定价更为合理,市场竞争更为充分,有利于提高整体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田利辉认为,监管层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方向非常及时和正确,需坚持竞争中性,优待或歧视民企都是不利于发展的。实际上,有竞争力的民企只需要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监管和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并购重组应继续简政放权,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效率为原则,不断提高并购重组可行性和易行性。
鼓励同业并购深入主业发展
“当前调整并购重组监管规则预期较高,尤其是创业板可能将放宽并购重组限制。”王博表示,适时适度调整并购重组监管规则,有利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创业板企业通过同业并购重组扩充实力,进一步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和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田利辉表示,坚持市场化改革是我国经济大势所趋,适度调整重组上市监管规则能激发并购重组的活力和质量,优化经济结构。在同行业内并购,更加便于深入主业,做大做强。民企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重要力量,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需通过并购做大做强。
“鼓励优秀上市公司尤其是民营上市公司同行业并购,深入主业,做大做强,是符合经济规律、市场趋势的。”潘向东认为,一些行业市场逐渐出清,竞争优势比较强的企业存在扩张业务、进一步增强实力的动机,并购重组成为一种提升市场集中度的方式,有助于整合产业链、提升市场集中度,强化上市公司行业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