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6月0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9-042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2、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 2019 年 5 月28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股份事宜,累计回购股份4,174,25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已全部注销完成。因此,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不受股份回购事宜的影响。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4,438,790,5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438,790,57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770,427,743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1日。

  七、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770,427,743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4元。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邱俊祺

  咨询电话:021-64822345

  传真电话:021-64822236

  十、 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