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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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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9-05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29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    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韶颖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预期拟不超过18年,且在专项计划约定的开放参与日可能因触发售回/购回而提前结束专项计划(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申请发行。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临2019-058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59号)。

  本议案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本次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盘活基础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吴世农              李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所拥有的标的资产产权、收费权、收益权、担保物权等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采用信托受益权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名称最终以专项计划说明书确定的名称为准),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专项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专项计划作为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设立目的: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二)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售回和购回义务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计划管理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在基准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依据信托合同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五)发行规模: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12亿元,具体规模最终以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为准,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批的金额为准,并将根据市场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因素申请发行。

  (六)发行期限:本次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期限预期拟不超过18年,且在专项计划约定的开放参与日可能因触发售回/购回而提前结束专项计划(具体期限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七)发行利率:发行的票面利率及支付方式由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

  (八)发行对象: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二百人。

  (九)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资金用途。

  (十)挂牌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一)发行时间:在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后 12 个月内,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市场利率水平择机发行。

  (十二)增信措施:以子公司拥有的物业房屋所有权及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以子公司拥有的租金、运营管理服务费等收入等提供质押;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在子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或危机时,公司及子公司将统筹安排提供流动性援助;保证利率调整及售回/购回选择权利的充分实施,最终以实际交易结构为准。

  (十三)授权事宜:

  为保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及调整专项计划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

  2、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专项计划的发行工作;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专项计划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修改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和产品结构,以及执行未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及交割手续等。

  二、专项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融资模式,可以更好的开拓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及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

  三、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盘活基础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改善资产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

  1、上述专项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并申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 风险提示

  上述专项计划的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7日

  至2019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6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授权。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董秘办收到传真为准。

  (2) 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3)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36楼      邮编:400021

  联系电话:023-81155758  、81155759

  传    真:023-81155761

  联 系 人:王骏、杨丽华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参会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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