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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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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6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2019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2号亿能国际广场2座19楼雪莱特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柴国生先生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330,188,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460%。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330,156,0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441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3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2%。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3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2%。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选举王晓先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30,17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2%;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70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92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07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内部审计负责人程杨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熊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程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熊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程杨女士、熊艳女士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程杨女士辞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熊艳女士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杨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程杨女士辞去监事职务的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程杨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并尽快聘任新的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以上辞职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程杨女士、熊艳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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