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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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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IPO承销及网下投资者规则出炉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明确网下投资者负面行为清单
□本报记者 徐昭 昝秀丽

  □本报记者 徐昭 昝秀丽 

  

  为规范证券公司承销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业协会5月31日发布实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业务规范主要从规范询价、定价、配售等方面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一是加强对承销商的内部控制规范。要求承销商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控制业务风险,做实质控部门的职责,提升内控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对推介和销售等环节的业务规范。增加战略投资者路演推介环节,明确战略投资者一对一路演推介时间、路演推介内容及纪律要求,加强对公开路演、现场路演的自律管理,引入律师事前培训环节。三是加强对承销商发行定价、簿记建档的行为规范。要求承销商在发行承销工作中切实防范道德风险,严肃做好簿记建档工作,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四是加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专业规范。提高对报告的内容、风险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的要求,建立健全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引导市场理性定价。五是加强对科创板承销商的自律规范。明确承销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报送要求,加强自律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和落实,加大自律惩戒处罚力度,完善与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衔接。

  管理细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一是明确7类机构投资者可参与科创板IPO网下询价,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二是加强网下投资者行为规范。对网下投资者询价前准备、报价原则、拟申购数量上限等操作环节做出具体要求,并明确了网下投资者负面行为清单。三是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应对其推荐的科创板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审慎核查,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四是加强对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违规成本,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长效防范机制。

  管理细则对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实力的要求包括,(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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